江苏省建筑业科研项目合同文本.doc
江苏省建筑业科研项目 合 同 文 本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二○○ 年 江苏省建筑业科研项目 合同 文本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起 止 年 限 第一 承 担 单 位 电话 单 位 地 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第二 承担 单位 电话 单 位 地 址 邮编 为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规定,任务下达单位(即委托单位) — 甲方、项目承担单位 — 乙方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经 号文批准正式下达,乙方必须将该项目的实施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提供项目执行的所需条件,并按下列要求完成研究、开发任务: 1、 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提交成果的形式、数量,使用范围、规模及效益分析等。 3、 计划进度: 年 月 起 至 年 月 止。 4、 经 费 使用计划。 科研 项目计划总经费 万元 。 省建筑工程 管理 局资助经费 万元, 其中第一承担单位 万元,第二承担单位 万元; 承担单位匹配资金 万元 ,其中第一承担单位 万元,第二承担单位 万元 。 经费使用 计划如下: 经费投入 计划 经费支出 计划 来 源 计划 数 科 目 计划 数 省拨款 设备购置费 部门拨款 1 能源材料费 2 试验外协费 3 资料、印刷费 单位自筹 租赁费 其他 差旅费 鉴定 (验收) 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合 计 二、 根据《省建管 局科研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甲方拨付的 科研 经费采取分 阶段 拨款, 项目完成前 拨付 额不超过 总 金额 的 80% 。待承担单位完成全部研究内容,具备鉴定 (验收) 条件,承担单位提出鉴定 (验收) 申请,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技术处核准,出具同意鉴定(验收)意见 ,同时承担单位提交了已拨付资金使用明细情况 后,拨付 20%余款。 1、 甲方拨付乙方科研经费 万元 ( 其中 单位 万元, 单位 万元 ); 2、 余 款 万元 ( 其中 单位 万元, 单位 万元 ) ,待项目基本完成,甲方 同意 该项目 鉴定(验收) 后 拨付 给 乙方。 3、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鉴定后一个月内 将 科研项目鉴定(验收)证书、项目财务决算书等材料 送交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财务处 。 三、甲方必须于 本 合同签订后及时将经费拨给乙方 , 乙方应按 科研 经费开支范围 的 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