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副总).doc
聘用合同(副总) — 甲 方:吴江市宝德隆纺织有限公司 乙 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户籍住址: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江苏省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1.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1.2 在聘用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排。 第二条 服务期限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聘用期限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对乙 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 劳动报酬 4.1 乙方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担任甲方副总经理年薪为税 (前、后)年薪人民币 元。发薪方式为:每月发放人民币 元,剩余部分在每工作满 1 年后一次性发放。 4.2 乙方年薪收入中包括: 4.2.1 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及其他时间的加班费,奖金、出勤津贴等工资性收入; 4.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充分包含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 5.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2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全部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第六条 福利待遇 6.1 甲方为乙方报销 4次上海 — 台北往返机票(限于往返 1次 /季度)。 6.2 其他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 7.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2 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按规章制度进行的管理。 7.3 乙方应当爱护甲方的财产,全面维护甲方利益。 7.4 乙方负责甲方的生产管理、产品品质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和员工管理等管理工作 ,并直接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 专有服务、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8.1 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从事其他工 作,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职务,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8.2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公司聘用期间或期满五年内后,披露、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或单位使用商业秘密或其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