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财经金融.doc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 财经金融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具有新加坡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的基本内容是:强制性地规定雇主和雇员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建立中央公积金来为每一个雇员提供全面的社会福利保障。公积金局每月收缴的公积金经过计算记入每个会员的个人账户中。目前,会员的个人账户分为三个:普通账户,用于购房、投资、教育等;保健账户,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重病医疗保险;特别账户,只限于养老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支付,一般在退休前不能动用。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以个人账户为标志,强制储蓄的保障模式。该制度不仅解决了新加坡的养老难题,而且对新加坡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现在通常被认为是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制度成功运行的典范。笔者对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特点的一些认知,简单归纳以下几点体会: 一、实施时间较早,涵盖面广 新加坡 1955 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同年,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初衷是为年迈退休的雇员提供养老金,只是一个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中央公积金制度也从单纯的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强制性储蓄计划,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的制度;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完善扩大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适应当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 二、基金管理规范,运作良好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高效运行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的,公积金制度运作的法律依据是 1953 年通过的“公积金法令”。同期成立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是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它是隶属于劳工部的一个具有独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管理机构。中央公积金局只是 一个行政机构,负责公积金的行政管理,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 新加坡通过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进行统一的企业化管理。公积金管理局只负责行政事务,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这就使得公积金能够以一个恰当的身份进入资本市场,从而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公积金管理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积金从汇集、运营、储存、结算到雇员利益的获得,都独立于政府财政,因而,政府财政的丰欠对公积金没有直接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无权动用公积金去弥补财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