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化产业论坛第二届年会综述—教育教学.doc
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化产业论坛第二届年会综述 — 教育教学 “入世”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一场深刻的革命,一次全面的国家体系创新。它不仅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过程和未来走向,制约着中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也是更重要的,它正成为当代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种新的存在性依据,成为当下中国行为的一种文化生态,影响和推动着中国全面的制度创新、路径改革和价值重建。胡惠林教授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认为,在这样一种宏大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文化产业被赋予了新的责任:参与入世后的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所必须的经济结构战略 性调整的整体进程,接受改革成果和成本的转移,协调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推进国家文化与文化产业创新系统建设。张晓明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指出,“入世”后的中国面对的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具有“不对称优势”。因此,入世后在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生的竞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不对称竞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性产业发展格局的不对称:以夕阳产业换我朝阳产业; (2)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对称:以产业实力搏我资源潜力; (3)已承诺开放领域竞争的不对称性:以产业高端对我产业低端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将由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 WTO 规则框架下的宽范围和多领域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的按中国政府承诺的时间表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双向的相互开放。张晓明认为,鉴于国际性文化产业发展出现了手段和内容的矛盾,在产业发展阶段上具有一种“后来居上”和“逆向整合”的趋势,中国在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应以实现可持续的、跨越式的发展为基本指导方针,并遵循这样的原则:以文化艺术的原创带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以文化 产业带动信息产业,以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整合,以制度创新应对制度竞争。 发展文化产业需建立与之互补的文化艺术保护方式 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将文化艺术分为经营性 (以盈利为目标 )和非经营性 (以非盈利的文化艺术建设为目标 )两大部类,在建立市场性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对位性互补的文化艺术的保护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形成当代文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