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党政司法.doc
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 党政司法 1、引起再审的主体有哪些? 2、提起民事案件再审需具备哪些条件? 3、申请再审和申诉有何区别? 4、法律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和时间有何限制? 5、怎样制作申请再审书? 6、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和裁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7、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处理结果的法律规定考 |试 /大有哪些? 8、再审案件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引起再审的主体有哪些? 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引起民事案件再审的主体,有人民法院(包括原审法院院长、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也有检察院抗诉。 提起民事案件再审需具备哪些条件? ⑴再审必须是由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和人员提起。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⑵再审必须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提起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是纠正已生效的判决、裁定错误的补救程序。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包括: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⑶再审必须是针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起。 所谓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以下五种情况: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此外,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如果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也应当认为是确有错误,可依法提起再审。 申请再审和申诉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诉,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主权利,而申请再审则是当事人的一项诉权;申诉不受时间、审级、条件和案件范围的限制,而申请再审不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且有申请的时间、审级和案件范围的限制;申请再审一般依法应由当事人本人提出,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才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 申请。 法律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和时间有何限制? 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