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会计监督 服务项目建设—财经金融.doc
强化会计监督 服务项目建设 — 财经金融 强化会计监督 服务项目建设 我县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两年多来,累计核算金额 39464.7 万元 ,直接归集财政资金 23078.8 万元,纠正和完善不规范票据 7921 张,金额达 381.3 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票据 1920 张和违反规定拨款 15次,共涉及金额 170.9 万元。实践证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路子是正确的,对于强化会计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本届县委、县政府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 xx 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举全县之力抓项目。在这样一种新形势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必须紧紧跟进,围绕大局,搞好服务,在项目建设的大潮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背景及目标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最高形式,是我省根据中纪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会计人员管理,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精神,总结出来的会计委派制方式。基本设想是在各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政府会计主管部门设置会计核算机构,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与监督业务。在公共单位,特别是在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控制财政支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利于制止铺张浪费,治理“三乱”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初始,就有很明确的目标定位。现阶段的核算范围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县级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基本运作方式是,县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核算和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各类资金,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 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撤销银行账户,其现金、转帐、汇兑等资金结算和行政经费、事业费、专款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帐务处理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这样一种模式,实行两年多来证明是合理的,可行的。 二、目前会计集中核算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