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场经济正名—财经金融.doc
为市场经济正名 — 财经金融 学界曾主张将中国经济学家分为四代,第一代包括卓炯、顾准、孙冶方和薛暮桥;第二代有马洪、吴敬琏、刘国光和厉以宁。在第二代经济学家中,马洪可以算得上“头号元老”。 一、东北“ 5 种经济成分”对《共同纲领》中关于中国经济成分的划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对于马洪而言,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东北成为了他经济研究生涯的真正开端。 1948 年 6 月,马洪调往东北局政策研究室工作,他研究出一套全国经济改革的可操作性模式。马洪把调研成果撰写成《东北经济的构成和方针》,首次把东北经济划分为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秋林经济”。时任东北局宣传部部长、财经委副主任张闻天看到这报告,认为这 5 种经济成分的划分很有价值。于是立即向党中央汇报,并由专人呈送毛泽东主席。 毛泽东认为这是多年来难得一份真实的、有价值的经济论文报告。1949 年 3 月, 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做的工作报告中就参照了马洪那篇报告的成果,提出了“要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战略思路。这次全会全部采用了马洪所归纳的 5 种经济成分,只是把“秋林经济”改为“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0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也写入了这 5 种经济成分。一直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还涉及到这 5 种经济成分类似的概念。由此,足见马洪对经济成分划分的超前性与在中国经济改革中的借鉴作用。 二、“为商品经济翻案” ,“为市场经济正名” 1984 年 7 月,马洪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嘱托下,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位同志一起,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行调研和思考。马洪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再思考》一文。这篇文章对社会主义应当实行商品经济作了有力的论证。很多人认为这是为商品经济“翻案”,有些人则静观其变。 9 月马洪不顾政治风险上书中央,建议把“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写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并说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和现行 的一系列重要经济政策,都难以从理论上说清楚。“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终于写进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马洪为实现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