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 ,直属机构 ,企业单列集团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近几年来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房地产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必须及时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 ,我们在《施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基础上 ,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 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为了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 ,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订 "项目开发合同 ,合资开发项目 ,暂按如下规定处理 .1,项目开发合同中规定按投资额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品的 ,主办企业收到投资各方开发资金作应付帐款管理 .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 ,主办企业按合同规定分配投资各方项目开发产品 ,应按实际成本冲转开发产品及相应的应付帐款 .投资各方对分回的开发产品应及时作为存贷管理 .2,项目开 发合同中规定按投资额比例分配项目利润的 ,主办企业收到投资各方开发资金作预收账款管理 .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 ,主办企业对外出售项目开发产品 ,应将预收胀款转为营业收入 ,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项目利润形成后 ,按合同规定分配项目利润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无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单位签订合资开发项目合同 ,合同中规定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品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出资各方资金作预收账款管理 .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规定分配出资各方项目开发产品 ,应按合同规定的转让价格计入营业收入 ,并相应冲转预收账款 ,结转营业成本 .合同中规定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利润的 ,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三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与土地方合作开发项目 ,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 ,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需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按照调整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