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BOT项目的一些思考.doc
关于开发 BOT 项目的一些思考 本文就 BOT 方式的发展和动向作一些介绍,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开发 BOT 项目提出些想法和建议。 一、 BOT 方式的发展和动向 BOT 方工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取得迅速发展的。它已经在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在亚太和拉美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因此, BOT 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通用术语,各个国家都在结合自已的国情探讨不同的变异方式:例如: BOO、 BTO、 BOOT、 BOOM、 DBFO 等等。其实, BOT 方式的演变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其最早是雏型是在 1782 年建立在租用协议上租给 Perier 兄弟的向巴黎部分地区的供水设施,另一个是著名的苏伊士运河,建议是在 1798 年由拿破仑提出,并由一个法国国际财团投资,设计,建造于 1869 年 11 月从埃及政府取得租用权后投入商业运用的。但是,真正形成 BOT 的新概念最初是由后来做了土耳其总理的托格奥扎在 1984 年首先提出的,并且纳入土耳其公营项目私营化的框架。由此,逐渐发展成为各个国家国营基础设施项目民营化的 BOT 模式。这种模式突破了长期以来所有国家的主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上都由国库出资,政府主办的专有范围和框架。这正是由于各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大量上马,为了减少国家的直接投入和政府借贷形成的国债,不得不寻找出路,转向致力于将某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给民营或私营部门, BOT 方式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这种模式开发的前沿阵地是在亚太和拉美地区。香港从第一条海底隧道项目开始到东港海底隧道直至正在建设中的西港海底隧道,开发和实施 BOT 项目已有 25 年的历史,取得了不少经验。菲律宾为了解决全国电力不足,从 1991 年起仅用了三年时间轰轰烈烈地推行 BOT 项目,由私营部门负责筹资建设需要的发电能力(配电公司已主要由私营部门经营)不仅项目建设时间短,而且造价明显降低 25-30%,三年前困扰国家的电力短缺问题已经消失。还有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家由于采用 BOT 方式承建经营了或正在 实施一批国家高速公路、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农村通讯项目和大型电站工程等也取得不少成功的经验。拉美地区包括智利、阿根廷、秘鲁、墨西哥等国家推行 BOT 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在电信、航空和电力以及一些港口、供水和污水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