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doc
浅谈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 索赔是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力提出对某一有关资格、财务、金钱等方面的正当的权力要求,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融为一体的边缘科学,也可说是一门“艺术”。涉及到商贸、财会、法律、公共关系和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等诸多专业学科,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旅游、贸易、医疗、交通、商品买卖、房地产、房屋装修、工程建设等等。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索赔是经常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有: 1、设计方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时代的到来,人们对生活、居住、工作等环境条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种各样的新工艺、新技术层出不穷,建设单位(业主)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资和精神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给设计出尽善尽美的施工图,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设计施工图时,难免出现如设计的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施工在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或是设计的图纸对规范要求、施工说明等表达不严明,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错误等诸多方面的遗漏和缺陷,都会给工程项目建设在施工上带来不利的因素 ,而这诸多方面的问题,又只能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发生变化,其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如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2、施工合同方面 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双方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各自履行的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合同文件),一般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虽然标准合同文本已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基本条件,但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施工工期以及自然环境、气候、周期长等因素的限制和意想不到 的天灾人祸,加上用词的严密性不强等,都有可能使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不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例如在工程招标时,由于对工程施工的地质情况掌握不足或因时间紧迫,在工程招投标时根本无法了解清楚,工程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的也忽视这方面的因素或说明,由此可能导致如承包商在施工基础开挖土方时,发现劣质土或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的其它因素,需要进行处理才能满足基础的施工条件。又如,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采用“足够深度,抹灰要平整,保温厚达到一定的标准”等不严明的词语,使工 程在竣工时不能准确地进行验收和结算。从而引起因施工合同签订的疏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