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管理中的项目经理制.doc
浅析工程管理中的项目经理制 摘要:项目经理制作为国际工程管理中通行的高效运行模式。本文从项且经理制的内涵入手,分析了项目经理制在工程管理中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项目经理制 项目经理 激励 1 项目经理制的内涵 所谓项目经理制是由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对工程项目实施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其组织原则是“经理负责,全员管理,集体承包,风险抵押,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项目经理制是当今国际先进工程公司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高效运行模式。它是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结合工程的特点和范围成立由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组,采用严格、规范、全面的组织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控制、监督,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项目经理制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打破了工程企业固有的部门之间的界限,项目经理部与各个职能部门交叉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加强了部门间的横向联系,资源的重复配置实现了最小化,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可以随时调配,机动灵活,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同时提高了组织的灵活性 和应变能力。 2 项目经理制在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管理中实施项目经理制,理顺了施工体制,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纵向管理和横向部门的矛盾,推动了工程施工企业内部改革进程,实现了经济指标和管理水平的双突破。但是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2.1 缺乏对项目经理制的正确理解项目经理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可以实现施工企业内部资源和人员的优化组合,实现动态管理,有效化解工程管理过程中人员流动性强,任务分散的矛盾。但目前工程管理过程中,缺乏对项目经理制的正确理解,造成项目工程部固定化,缺乏规范的管理,无法 有效的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2.2 项目经理制实施流于形式项目经理制的核心是建立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的统一协调和指挥,由项目经理部多数属于临时性机构,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管理层、劳务层多元化,工作效率低下,使项目经理制的实施流于形式,实施缓慢,没有发挥真正的管理效果。 2.3 项目经理责权利不对等目前对于项目经理的责任一般规定比较明确,但是对于项目经理的权利和利益缺乏明确的界定。由于责、权、利不对等,造成项目经理不能真正对项目负责任,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也缺乏对项目和企业经济 效益的全局性考虑,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熟悉或者感兴趣的部门。同时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