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支出费用报销规定—法律法规.doc
成本支出费用报销规定 — 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民航通力航空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资产和资金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审批权责 第二条 公司财务审批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掌握财务审批权,并在计划财务部预留签字样本备案。总经理外出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职,并书面通知计划财务部备案。非总经理或代职副总经理的签字,计划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报销。计划财务部经理拥有最终审核监督权。 第三条 经济业务审核实行部门经理(主管副经理)负责制 费用报销的审核原则上实行部门经理(主管副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主管副经理)对本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负全面责任,应认真审核每一笔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部门经理外出时,可委托本部门一名副经理代职,并报计划财务部备案。部门主管副经理外出时,可委托公司分管领导代行审核,并报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四条 总经理审批权限 1、预算内的日常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资料费、招待费、修理费、印刷费、水电费、排污费、取暖费、采购费、通讯邮电费、咨询费、医疗费 、培训费、零星开支及经营活动所需的其他支出。 2、公司计划内固定资产购置、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大修工程中的相关费用开支。 3、公司各部门临时性借款、借支备用金。 4、公司授权的专项支出。 5、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项目费用支出。 第三章 费用报销办法及标准 第五条 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必须执行公司的统一标准,确保质量合格,杜绝超标准采购。 2、办公用品购置完成后,必须凭采购发票原件(附明细清单),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3、办公用品由后勤保障部集中采购,并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他部门无权采购和报销。 第六条 通讯费 1、各部门电话、上网费等通讯费由后勤保障部统一管理并办理有关结算业务。 2、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和特殊岗位的移动电话费报销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各部门发生的声讯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差旅费(国内) (一)住宿费 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参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按核定标准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负。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每人每天限额 500 元以内实报实销。 2、部门经理、副经理每人每天限额 300 元以内实报实销。 3、其他人员出差地点为经济特区的,每人每天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