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汇报.doc
××局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根据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市发 [2006]23 号)和区水产畜牧局《关于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牧函 [2006]80 号)精神以及市水产畜牧局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药物残留超标的水产畜牧产品全面进行清理、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行为, 收缴了一批违反有关规定的水产畜牧产品和兽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地防止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节日期间水产畜牧产品消费安全,全面增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力地促进我县水产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对于这次专项执法行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目标和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管理责任状,局成立农产品质 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小组,局领导亲自指挥,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具体抓,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一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队伍,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以及药物残留超标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特别是对出现的大案要案,坚决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查处,确保水产畜牧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坚持原则,突出重点 我局切实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原则,依法强化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突出源头治理,将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控制在源头,及时消除隐患,增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期间水产畜牧产品消费安全。同时按照水产畜牧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