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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低保工作的汇报 —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 5 月 10 日县“低保”工作会议后,我们 **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精心部署,规范运作,严格审批,全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户达 455 户、 923人,保障金总额 35.56 万元,人平 440.3 元。应该享受的基本上得到了享受。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低保金发放仪式,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光临仪式的县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向出席仪式的各界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 近年来,我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富裕全镇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镇经济持续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一部分年老体弱、因病、因残致贫的人员收入水平与全镇总体水平差距拉大,省市县从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出发,决定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把低保补助金列入财政预算,这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生活困难群众的关怀。镇党委政府深刻理解实施“低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加强组织 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力保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一是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县低保工作动员会后,镇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检、宣传、民政、财政等方面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把低保工作精神传达落实到村村、组组,很快形成了干部重视、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规范程序,稳步推进。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全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严格控制在人均纯收入 800 元范围内。在操作程序上共分四步。第一步调查摸底。对照低保条件,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核算家庭收入,低于收入标 准差多少补多少。第二步民主评议,各村民小组组建 5 人评议组,评议结果报村委会,然后村委会组织人员对上报名单进行核实,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公开栏中公布。第三步严格审查。镇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上报人员,逐户审查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取消。在镇公开栏中公示,让社会监督。第四步上报审批。由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提供户口册、照片、五户联保等相关资料报民政局审批。 三是好事办实,确保稳定。我们深刻认识到,实施农村低保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好事办不好就会导致群众有意见,引起社会不稳。为杜绝这一 现象发生,我们对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