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央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电力行业是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中央确定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6]9 号),结合电 力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标本兼治,坚决纠正电力行业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电力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工 业健康有序发展,使电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指导原则 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 (一)坚持维护大局。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行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要有利于电力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有利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电力行 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针对当前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既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一般性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自查自纠,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其中构成违纪违规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