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工作汇报.doc
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同志们: 大家好! 为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到三年基本完成全省 800 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全省棚户区的现状、居民经济状况、各市财政状况的实际,政府制订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辽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居民特别是特困群体的居住水平。 (二)工作目标 2 到 3 年基本完成 806 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 24. 8万户、 84. 4 万人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原则 1.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的原则。 2.坚持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各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方案制定、审批、资金筹措、工程组织的实施主体、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各市市长全权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严格的市长责任制。 3.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采煤沉 陷区治理相结合,与房改相结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动廉租住房工作相结合。 4.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在城市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5.坚持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6.坚持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 棚户区地块,可以“平改平”。 二、建设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财政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平均楼房户型不高于采煤沉陷区改造安置标准;平房不低于“三老”住房标准。 2.新建住房要进行室内简单装修,满足居民进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厨房、卫生间设施,原则上由本人负担。在新建安置回迁房可建设部分廉租房,供无能力按房改和拆迁政策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低保户居民租住。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市政府兜底方式解决。可采取居民个人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