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2008年度自查情况报告—工作汇报.doc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08 年度自查情况报告 —工作汇报 省高级法院政治部: 2008 年度,政治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政治部的大力指导下,我院政治部全体人员按照院党组提出“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五项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提升一个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五院方略”,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奋力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部门及院领导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全院干警的好评。 对照《全省各中级法院政治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我院政治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人事工作( 20 分) 1、领导干部协管工作( 3 分) 自查情况 :我院能够认真履行协管职责,积极与 ***市委组织部和市辖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沟通,不断宣讲《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最高院、省高院有关法院领导干部任职的文件、传真电报等精神,使 ***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对基层法院班子成员的任职须经中院党组同意得到认可,成为共识。 2008 年中院未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 院领导班子成员也无任命法律职务的。 自查得分: 3 分 2、坚持进人审核制度情况( 3 分) 自查情况:我院能坚持严把进人关,及时呈报需经省院审核人有关人员的材料,近几年来,我院除国家指令性分配的军转干部外,其他进人均通过省院组织的统一招录。在 2008 年的招录工作中,我市计划招录的 43 人,均按照省院的规定,严格程序,细化责任,公正阳光透明,得到省院、 ***市委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自查得分: 3 分 3、审判员任命工作( 3 分) 自查情况:依法守规,严格按照《法官法》的任职条件、程序和最高院“ 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须经省法院审核”的规定,先报请省法院同意后再任命法官职务,认真、及时、准确报送法官等级、警衔有关材料,按时报送初任法官年度报告和汇总表。 自查得分: 3 分 4、协调落实豫组通[ 2004] 53 号文件( 3 分) 自查情况:一年来,我们积极协调落实豫组通 [2004]53 号文件,严格人民法庭机构管理,积极协调督促基层党委和基层法院落实法庭庭长职级待遇, 2008年 **法院为基层法庭解决正副科级 40 人。 自查得分: 3 分 5、司法改革工作( 3 分) 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