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汇报.doc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 落实再就业政策,拓宽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乐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全面完成 2005 年度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 2005 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乐亭总体目标,从切实维护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合理使用促再就业资金,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加快推进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做强做大劳务经济,使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得到突破性进展。 2005 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 4450 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0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3024 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227 人,其中“ 4050”大龄困难就业对象实现再就业 316 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39%、 102%和 158%;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72 人,发放贷款金额 117 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60%;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 180 人,完成全年任务的 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9%以下,低于市达 4.0%任务指标;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12320 人,其中劳务 输出 4803 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10%和 137%;完成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 9000 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100%;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1500 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00%;完成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 150 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 100%;举办市场交流会 40 场次,介绍安置求职人员 2200 人,成功率 24%;为 3525 名下岗失业人员代收代缴养老保险费 1041 万元;为 14200 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了人事档案保管或人事代理等。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 作实现突破性进展。 1、推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扎实做好再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5 年,我们在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乐字 [2005]32 号),提出了“以逐步落实各类企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