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我市河海线“ 11.29”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严密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把加强对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工程车辆等的监督管理作为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落实“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的责任机制,切实强化工程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路面查处及督促整改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明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全力打造“平安和谐XX”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孔春浩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农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赵云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农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现在起至 2009 年春节前。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工程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的河海城区、 340 国道、 24 省道、大城线和春中 线等为重点路段。 (三)整治对象 从事混凝土、散装水泥、黄砂、石(熟)料、土方和管桩等建材、矿料工程运输的大型、重型专项作业车、自卸货车及农用运输车的企业、驾驶人及工程车辆。 (四)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 1.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无证或持伪造、假冒、失效的营运证、通行证或工程渣土准运证营运和上路行驶等行为; 3.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仍上路行驶的行为; 4.载物时遗洒、飘落载运物的行为; 5.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责任 各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工程车辆安全状况、行驶线路、时间、道路保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保证金缴纳等内容,并向市公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