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开展年度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公告通知.doc
公司 (企业 )开展年度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 — 公告通知 2005 年度,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在生产经营和技改增容工程建设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公司的降耗增效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和激励公司员工以厂为家、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评选 2005 年度公司先进班组和先进工作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体在职职工。 2、 2005 年 6 月 30 日前成立并开展工作的班组。 3、部室及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组 1、班组成员服从领导,通力合作,团结互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按照领导分配的工作计划,努力工作,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完成任务,全年业绩突出。 3、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班组建设规范严格,能够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集体形象。 4、公司绩效考核工作中,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较好。 5、全年生产经营工作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6、 2005 年度班组集体有技改和技术创新项目或获得集体荣誉,为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 可优先评选。 (二)、先进工作者 1、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声誉。 2、刻苦学习业务,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能够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业绩突出。 3、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全年未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行为。 4、全年出勤达到和超过规定的标准。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先进班组评选 1、按照运行、检修和后勤部室的分类进行班组统计,以 20%的比例确定先进班组的数目。 2、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车间先进班组的评选;企管部负责后勤部室先进班组的 评选。 3、评选结束后,填写“先进班组推荐表”并加盖部门印章后于 1 月18日前报总经办。 4、总经办审查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公司统一组织表彰。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 1、各单位按照 20%的比例在符合条件的职工中民主评选先进工作者。 2、以现有的部室、车间为单位,依据目前部门编制确定先进工作者人数。 3、评选完成后,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加盖部门印章后于 1月 18 日前报总经办。 4、总经办汇总审查并在 1 月 19 日至 20 日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