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规章所进行的绩效考核是企业地对各部门主管以及各部门员工的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绩效考核采用绝对标准方式,即考评人按照员工的出勤率、岗位职责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 本规章适用于总经理以下的所有公司员工。 绩效考核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核依据基准主要包括:岗位职责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方面。 考核要素构成、定义及简要操作如下: 1.任务绩效是指个人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本职的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合格率、“客户”满意率、责任行为到位率。 本职工作数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总量。 本职责任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出现频率。 额外工作任务: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任务。 2.管理绩效(管理人员角色行为到为程度) 纪律性:服从领导指挥、遵规守纪、有效管理控制 。 组织意识:横向沟通、妥协、合作。 团队建设:下属团队和谐、进取。 忠诚性:维护企业利益,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 工作创新:为稳定提高部门或组织的未来绩效所做的工作贡献。 第七条 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均采用四等级,含义如下:1.优,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2.良好,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3.尚可,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4.差,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考评结果采用四级制含义分别为: A.卓著; B.达到要求; C.有待改进; D.不能胜任。 第八条 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绩效考核办法 第九条 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其直接上级,行政部依据本规程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十条 个人岗位职责描述由上级指定,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要不断修正,休整条款附在原文件后,双方签字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考核对象在直接上级的指导下,根据岗位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拟定《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 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