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公告通知.doc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 公告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78 周年。为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现就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历史使命感 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军民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武器。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大政治意义,增强历史使命感,认真开展好拥军优属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 建军节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双拥宣传周”活动。文化、教育部门要把 这项工作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各新闻媒体要进行专题宣传报道,通过书写标语、办专栏(板报)、召开会议、广播宣传等,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重点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江泽民主席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论述,宣传人民军队为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他们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宣传驻合解放军、武警部队在自身建设和推动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作出的重大贡献与无私奉献精神。加大《国防教育法》和拥军优抚安置等 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三、办实事重实效,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以基层为重点,动真情、办实事、重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功臣办几件有影响的好事、实事。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妇女、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帮困扶优队,结对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各乡镇要切实贯彻“救灾先救优”、“扶贫先扶优”的原则,保证优抚对象有房住,无危房和漏房,对符合低保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