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DOC
2009 年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一、以保民生为目标,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一)减灾、防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增强。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9 年全市共投资 2200 万元帮助 2466 户无房户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加大了救灾救济资金管理力度,出台了专门文件,对救灾资金全部实现了“一卡通”发放。此外,在“ 5.12”汶川大地震灾难发生一周年暨第一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市减灾委联合有关部门在沙隆达广场举行了 5.12“防灾减灾、荆州行动”大型公益活动。 (二)城乡低保和补助水平提高。经市政府批准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城市低保标准由 180 元 /月提高到 225 元 /月,人均月补助水平由去年底的 117 元 /月提高到 148 元 /月,农村低保标准由 920 元 /年提高到 1080 元 /年,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底的 45元 /月提高到 50元 /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7.4万户 146301 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 6.6%。开通低保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和政策咨询。松滋、江陵等地狠抓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建设,农村低保村级常年公示率 100%,规范化公示率达 80%以上。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大。进一步完善了“六位一体”医疗救助工作 机制,取消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制,降低起付线,简化程序,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提高了医疗救助可及和可得程度。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市优抚医院通过建立精神疾病社区防治网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用药治疗和住院治疗。荆州区加强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重点优抚对象和边缘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使全区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四)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提高。今年我们调整了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建立了城镇“三 无”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农村五保和散居孤儿的供养标准。通过制度建设和农村福利院院长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福利院管理。 (五)慈善救助工作效果良好。健全完善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开展了“慈善一日捐”为主题的慈善募捐月活动。投入 100 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