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04年民族科工作总结.DOC
2010 年 2004 年民族科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制定的民族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科出色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且及时完成省民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xx 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04 年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一) 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1、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 40 周年, 8 月 7 日,我局在会展中心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并向与会人员赠送了纪念品。这次会议共有 8 个少数民族, 26 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 40 周 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 40 周年迎庆活动, 8 月 14 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 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我们共发放了 5000余份宣传单。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并且,在宣传周期间,我们大意各县区的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 3、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 2 个先进集体, 1 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 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二) 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12 月 6 日,在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