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省林业检查站治乱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度省林业检查站治乱工作总结 2006 年度林业检查站治乱工作总结 为巩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成果, 2006 年,省林业检查总站按照年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林业系统上路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治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找文章到 .-www.govyi.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 一、按照治乱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把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重申治乱工作的各项 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林业厅始终把治理“三乱”工作作为厅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贯彻国发 [1994]41 号文件精神,深化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认识,明确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抓好落实。年初,省林业厅把这项工作列入考评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林业检查总站责任目标,明确省厅由省林业检查总站主办、厅纪检监察部门协办治乱工作,并下发通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明确本辖区本部门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实。同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决杜绝在林业系统内部出现除林业检查站以外多家上路的“三乱”现象,严防公路“三乱”回潮与反弹。一旦出现公路“三乱”现象,除坚决查处当事人外,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细化上路执法具体事项,进一步落实好上级规定。继续执行省政府 1996年颁发的《 **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林业检查站除依法授权对木材、竹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实施监督,查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证件外,不准随意给其他部门搭车检查。林业公路确因查处紧急的林业案件需要,必须在接到举报并经 过县(市)以上林业局领导批准后,可以上路有目标地执行检查任务,但不能设站检查。任务结束后立即撤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全省林业检查站在“五纵二横”的网络“绿色通道”上,对运输蔬菜车辆一律不检查,不收费、不罚款。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公路“三乱”行为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坚决查处。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始终把加强明查暗访作为治理公路“三乱”的重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