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县民政局2009年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县民政局 2009 年工作总结 2009 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党政一班人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发展建设翻身仗”的总体部署,围绕县委“拼抢机遇,爬坡上行,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南江”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工作职责,扎实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心系城乡困难群众, 不断探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南江民政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局面,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 2009 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009 年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 8779 户 20079 人 ,累计保障 238673 人次,支出低保金 3347 万,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 140.23 元;农村低保 17866 户 53491 人,累计保障 628007 人次,共支出低保金 3555.18 万元,月人均补差 56.61 元。 2、城乡医疗救助 。 2009 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 49208 人,城镇医疗救助 23445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 652.45 万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328.05 元;农村医疗救助 25763 人次 ,支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55513 人 ,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 1073.7 万元 , 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190.20 元,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 3、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共新建农村敬老院 4 所,新增床位 430 张,光雾山敬老院重建项目顺利启动,“幸福家园”一期工程基本竣工,新增床位 150 张。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保障标准从 100 元提高到 150 元, 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从 220 元提高到 300 元。 4、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年初市下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 230 户,我县在完成 5437 户灾后农房重建和 101877 户农房维修加固的基础上,实施了 350 户安居工程,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困难。 5、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全县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新增慈善爱心超市 16 家,并积极探索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