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县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DOC
2010 年县民政局 2006 年工作总结及 2007 年工作思路 2006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民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经受了 2.4 地震和 8 号超强台风“桑美”的考验,民政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年又有新的进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社会救助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优抚安置由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村 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健全,社区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方向推进。总体上说,我县民政工作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因此连续6 年获得“群众满意单位”。 一、 2006 年我县民政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1、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 的应保尽保。年末,全县纳入低保范围 8366 户 17474 人(其中城镇 310 户 842 人 ,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 600 人) ,占全县总人口 5%,与上年相比新增低保对象 1379 户 2422 人,退出低保对象 430 户 1290 人。全年列支保金 950.8 万元。城镇居民月人均补差 50.3元 ,农村居民月人均补差 45.9 元 ,月人补差保障金已不少于 30 元。调整了保障标准线,从 4 月 1 日起,农村、城镇低保标准线由上年的每人每月 100 元、 180 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120 元、 200 元;组织了 27 批次 340 人次到 27 个乡镇的低保对象家中进行 地毯式检查,切实保障好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线以下的城乡特困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了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合理核定保障家庭成员收入,坚持“三公开”“三公布”,严格六种对象不得纳入低保范围等;规范了保障金领取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保障金,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落实好低保户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