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乡关于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李庄乡关于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保护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我乡从 2004 年 5 月10 日开始推行全民火化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部分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致使全乡火化率明显偏低,乱埋乱葬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为彻底改变我乡殡葬改革的落后局面,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一)全面提高火化率,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乡的火化任务。全乡范围内(除回民人口)死亡人员一率实行火化,坚决杜绝“以罚代化”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执行丧事从简的原则,全乡范围内丧事办理一律不准大操大办,禁用响器、铁炮,禁扎纸罩。用餐不准超过“四菜一汤”。 (三)推进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严禁骨灰二次盛棺土葬,坚决刹住占用耕地、林地的歪风,有效保护土地资源。 二 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责任机制 殡葬改革工作已被我乡列为 09 年度一项重要工作 ,乡政府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其他各工作管区书记为副主任的乡殡葬改革委员会领导组。明确了各村农口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乡主要领导与各村支部、村委会签定目标责任书。乡殡管站具体负责各村殡管工作的督办、督查和对偷埋乱葬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建立死亡人口上报制度 为加强我乡辖区内死亡人口的有效监督管理,保证火化率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村死亡人口当天(最迟三天内)上报各管区书记,同时报乡殡葬管理所备案。村支部书牵头记负责上门做死亡者家属工作,让去世者早日火化。各管区书记 随时报殡葬改革委员会主任。上报内容包括:死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死亡时间、亲属姓名及和死亡者关系、联系电话等内容。凡漏报一例,对农口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通报批评,凡全年度累计漏报两例,经查实后给予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对农口包村干部待岗处理。凡在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中有私自收款“以罚代化”行为者,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偷埋乱葬行为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每举报一例,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现金 300 元。每火化一例(依火化证明为准)奖励有关责任人现金 100 元。 (三)凡我乡境内死亡人口,由乡政府 提供殡葬车辆(限运尸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免费。对正常死亡的无保户免收火化费和运尸费。 (四)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