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
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 规章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根据《党章》、《准则》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一、本办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 本办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班子会议,协调班子成员工作,研究单位重大问题,对全面工作负主要责任,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要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其工作,并自觉接受其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 2.凡涉及单位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都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 权改变。如在执行中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向班子集体提出复议。 3.领导班子成员有发表个人意见、参与讨论决策的平等权利。对集体研究决定的意见或事项,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改变之前必须坚决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并对此负责。 二、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制度 1.会议内容为: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布置和重要会议精神,决定本办党的建设、事业发展、重要工作、内部管理与改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决定有关干部职工的奖惩,以及其他需要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班子其他成员不能参加时,会议缓期举行;研究干部任免、奖惩、人事调动等重要议题时,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方能研究决定。 3.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由综合科科长担任记录。综合科要认真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二)支委会议制度 1.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委员参加。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到本办党员列席会议。 2.支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 2 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3.支委会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和政府的决定和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