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控制权”的基层延伸:精英分层与差序治理.doc
项目 制“控制权”的基层延伸: 精英分层与差序 治理 —— 以广西 HR 项目征地事件为例 摘 要:项目制发展背景下,体制内精英自上而下地运作“科层制式”行政权力,体现了一种分级控制机制的运作,但国家权力只能直接控制到村干部这一层。分级控制与越级运作并存,输入型项目进村很容易引起“草根议事”。从“草根议事”凸显的新兴精英,代表着村民的利益,在与政府官员的博弈中成为权力精英影响着村民。从“控制权”角度出发,一旦新兴精英最后接受了结果,都自动“归于”体制内,项目控制权便转移到了新兴精英身上并分层延伸出去,从而对村民进行 间接控制,体现了项目控制权在基层的运作逻辑。 关键词: 新兴精英 ; 精英分层; 差序治理; 控制权 一、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与推进,以工业拉动经济发展是政府最为关注的,因而争取工程项目也就成为了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项目制逐渐凸显,以自上而下的方式配置资源(周雪光, 2015),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项目制是指在财政体制的常规分配渠道和规模外,按照中央政府意图,自上而下以专项化资金方式进行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成为政府各层级在资源配置和政策目标间互动的博弈 平台(周雪光, 2015)。项目制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渠敬东, 2012),“项目治国”强调了国家治理模式的新变化(渠敬东, 2012;周飞舟, 2012;陈家建, 2013)。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具体而言就是地方政府运作逻辑的改变。项目进村,折晓叶和陈婴婴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视角,关注项目过程中的分级“制度机制”运作模式,主要有国家部门的“发包”机制、地方政府的“打包”机制和村庄的“抓包”机制等(折晓叶,陈婴婴, 2011)。周雪光( 2015)将其形象地比喻为“一个委托方 —— 承 包方 —— 代理方互动的博弈过程”,重塑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周雪光, 2015)。 国家治理 的基础在于 基层治理。因此关注项目制在基层的实践成为一个新的学术研究动向。项目制不同于科层制,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行政效率(陈家建,2013),但是改变了基层政府的运作逻辑,出现了官商结合主导项目过程导致社会不平等的一系列问题(黄宗智等, 2014; 渠敬东, 2012; 折晓叶、陈婴婴, 2011;付伟、焦长权, 2015)。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