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doc
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局领导批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大庆市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以解决重信重访问题为突破口,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综合施治,着力推动解决一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交叉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市信访形式持续好转,为建国 60 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 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认真梳理排查近几年的信访案件,对长期积压而未妥善解决的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并分类建立台帐,梳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适用的法律政策依据等,做到逐案分析原因,逐案找信访人谈话,逐案落实领导包案,逐案研究解决方案,限时办结,集中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及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国家和省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结案率达到 100%,息诉息访率达到 95%以上,市交办和自行梳理掌握的信访 积案结案率达到 100%,息诉息访率达到 95%以上,初信初访问题结案率达到 100%,息诉息访率达到 95%以上,努力实现全市信访总量、越级上访数量、非正常上访数量、重信重访数量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市局信访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进行,成立以刘桂岭局长为组长、徐国忠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市局法制科负责。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活动从 2009 年 4 月开始至年底结束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4 月 1 日至 25 日)。各县区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将“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