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心得体会.doc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 —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这次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不仅是对我市创模工作的莫大关心,而且对于我市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自 2002 年底我市作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策以来,在国家环保总局、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环保厅的热情关怀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创模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不断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05 年 7 月通过省级考核; 10 月,通过国家技术评估;经过近一年的认真整改,各方面的工作已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要求。下 面,我就我市创模工作的主要情况向考核验收组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围绕“把泰州建设得更加美好”,认真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坚持走具有泰州特色的创模之路 泰州,既是一座具有 2100 多年历史的古城,又是一座在县级市基础上组建刚 10年的年轻的地级市;既是一座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一座具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创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把泰州建设得更加美好”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嘱托,紧密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勇于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泰州特色的创模之路。 1、高举创模旗帜,引领“五城同创”,力争为建成 江苏省沿江环保模范城市群画上圆满句号。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建成沿江环保模范城市群”的工作目标, 2003 年初,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尤其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增强市民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等紧密相关。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创模工作,真正让创模活动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 2003 年 11 月底,市委、 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同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实施“五城同创”。创模拉开我市“五城同创”的序幕,各项创建活动相互促进,成为我市创模工作的鲜明特点。正是由于“五城同创”协同推进,我市的创模工作才得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并朝着“全面建成沿江环保模范城市群”的奋斗目标迈出了更大更快的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