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实施方案.doc
县 2008 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 2008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 2008 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节能环保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 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 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 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 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 300 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 9 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 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 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