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
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 — 规章制度 为使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政治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任务 县人民政府党组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在政府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定,讨论和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交给的任务,指导政府机关和直属部门党组织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县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施,讨论决定政府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运行机制,并按法定程序使党组的主张成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社会经济建设的规章、政策或政令。 (二)对政府各部门的干部进行考核和 **评议,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政府各部门干部的履职情况、政绩考核情况和 **评议情况,负责向县委提出任免、调动和奖惩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三)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县人民政府党 组研究后形成方案,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 (四)指导政府机关和所属部门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组织在本部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五)加强与机关党委的联系,协调配合抓好政府系统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党员领导干部 **生活会、中心学习组和干部理论培训等制度的落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六)建立党组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好政府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政府系统机关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政府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云南省公务员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