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督查奖惩细则—规章制度.doc
**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督查奖惩细则 — 规章制度 为调动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做到赏罚分明,不断提升校园环境的管理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 目标: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掘员工潜力,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 适用范围:全体环境管理人员 (含教学楼、科教楼管理员 )。 三. 督查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 督查依据: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与表现为依据。 五. 督查方法: 1)设立环境管理监督岗,内设校园环境区平面图、各环境区管理员姓名、岗位、《督查评分表》以及“环境监督意见箱”。 2)每周由环境管理组对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 1- 2次督查评分( 2 次督查评分的取平均值),结合旷工、事假、群众举报意见,每周一小计,每月一合计,及时张榜公布。 六 . 督查标准: 1)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绩效分满分 100 分,最低 0 分。出满勤,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秀记绩效分 100 分;工作不到位的根据情况扣除绩效分( 100 分扣完后记负分;负分不封底、不计算绩效工资)。 2)每月请假不能超过 3 天, 1 天以内不扣绩效分,超过 1 天的 ,每天扣绩效分 10 分;确因家庭重大、特殊事情请假的,每月不能超过7 天, 3 天以内不扣绩效分, 3 天以上的每天扣绩效分 10 分;旷工的每天扣绩效分 20 分,超假、未请假或未安排好代班人的按旷工论处。 3)环境卫生一片未清理的扣 4- 10 分;清理不干净的扣 2- 6 分;环境区内有废纸团、食品盒(袋)、饮料瓶等垃圾的每个扣 1 分。 4)教学楼、科技楼不能按时开、锁大门的每次扣 5 分。 5)每次督查每人最多扣分 20 分。 七.计算方法: 1)绩效分每分对应绩效工资 1 元,环管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最高 100元,最低 0 元。 2)计算公式为:月绩效工资= 1 元 /每分 × 绩效分数 ( 说明:扣分等于或大于 100 分的绩效分为 0)。 八 . 期末总结:除根据考核情况逐月发给环境管理员绩效工资外,期末还将对全体环管人员的全学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全期旷工超过 10 天的、全期月平均负分超过 100 分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极不端正的下学期(或下学年)将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