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doc
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工作方案 自治州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 2006 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湘政办发 [2006]22 号)精神,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我州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果,结合实际,制定 2006 年我州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政府负责和领导,部门指导和协调,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食品安全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申报认定无公害农 产品基地 30 万亩,增加“三品”品牌 20 个以上,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30000 亩、防虫网 2000 亩; (二)城区批发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市场准人,配备相应检测设备,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率,农村农贸市场加快推行市场准人试点;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 1-2 个百分点;畜产品中违禁药物抽检合格率达 97%以上; (三)开展糖果、茶叶、酒类、糕点、酱腌菜、调味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产品的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我州名牌和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 (四)豆制品、熟卤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使用非食 品原料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豆制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熟卤制品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熟卤制品生产销售长效管理机制; (五)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进货索证、索票证率达 92%以上。 80%食品加工企业建立自检制度; (六)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 100%,控制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七)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 90%以上,在餐饮业、食品加工行业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八)完成省规定的相关食品安全目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大农业投入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 防止农产品污染。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无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