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银行监察主任工作—述职报告.doc
如何做好银行监察主任工作 —述职报告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的的召开,确定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国描绘了 21 世纪前 20 年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美好蓝图,同时给金融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生命力。遵照监察部的部署和要求,为保持全行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作风,坚持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加强纪律性,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行系统贯彻执行有关问题规定: 有关部门基本规定: 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全行各级监察部门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所规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基本指导思想,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坚持“改革开放,繁荣经济,要坚定不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也要坚定不移”。 作为监察干部更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对案件审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树立团结协作,公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二、监察的对象和任务 ( 一)监察对象。 根据国发„ 1987‟ 74 号文规定精神,各级行监察对象是: 总行监察室的监察对象是,总行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省、区、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和院校等单位由总行任命和管理的干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监察室及其所辖行的监察部门的监察对象是,本行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所辖行由本行任命和管理的领导干部。 (二)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1.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政策和法规、法令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 、法规以及金融政策、法规、法令和违反政纪的行为;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金融政策、法规、法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揭发、检举和控告;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干部的行政纪律处分;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 6.定期向本行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7.完成本行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事项。 三、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和权限 (一)各级行监察部门受本行行长和上级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 (二)各级监察部门对其监察对象履行职 责时,有调查权、检查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