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doc
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本人做为自治区残联理事长已经有 10 年了,这些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真诚帮助下,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本人认真回顾了今年以来的学习、工作等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机构日益健全,政策不断完善 今年,从自治区本级到 14 个市、 109 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各市县区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文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服务不断优化,管理日趋规范 我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和“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资格认定”两个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自治区政务大 厅。各市残联或进入当地劳动力市场、或自行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帮助残疾人获取更多就业信息,为残疾人提供求职定向指导、职业推介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帮助,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培训全面铺开,技能水平提高 自治区各级残联依托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各类学校、社会机构、用人单位、扶贫基地为载体,采取定向、订单、以岗代培等方式,对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整体职业技能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成立了“广西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对经过培 训的残疾人进行技能鉴定,由劳动部门颁发技能证书,增强了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 (四)措施有效得力,扎实推进就业 区残疾通过举办各级残疾人、大中专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招聘会,表彰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组织,为残疾人开展“就业绿色通道”等,满足不同类型残疾人的就业服务需求;推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面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订各种优惠、扶持政策,稳定、发展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实物扶持等方式,资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鼓励社会力量集中安排残疾 人就业;实施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贴,扶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和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爱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