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科学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个人工作计划.doc
2008 年科学合理安排用地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 2008 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 2008 年市土地利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科学合理安排 2008 年用地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县(市)、区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于最需要的建设项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坚持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先急后缓、项目好中选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为民生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六个扩权县(市)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安排不少于 4 公顷的标准厂房用地,其他县(区)要盘活土 地存量或由市调配指标,也要安排不少于 4 公顷的标准厂房用地,促进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合理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强化实施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计划有效执行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转用计划指令性指标,不得超规划、超计划用地,对违反规划超计划用地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补充耕地计划。 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 37 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台帐登记,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对用地情况进行逐宗登记、动态管理,并于每月 3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市局。对于未按时上报计划执行情况的,市局将暂停其建设项目用地审报。 三、 2008 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 (一)省厅分配给我市指标总体情况 2008 年省厅分配给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927 公顷。其中:农转用 717公顷(含耕地 507 公顷),未利用地 210 公顷;盘活存量 200 公顷。 中心城区 492 公顷。其中:农用地 490 公顷(含耕地 427 公顷),未利用地 2公顷。 六个扩权县(市)总计 150 公顷。其中:农用地 90 公顷(含耕地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