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分公司工资集体协议.doc
公交分公司工资集体协议 — 公交分公司工资集体协议 (讨论稿)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分公司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以最终促进营运生产的发展,根据《市总公司集体合同》、《市总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资协商的范围,由分公司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 第二条 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要求,参照总公司工资集体协议(讨论稿),结合分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实际,经双方平等协商,对分公司在岗职工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商定如下: 1、基本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 2、工资标准: ( 1)分公司班子成员实行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其他岗位人员实行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 +技能津贴。 ( 2)在岗职工年功工资标准统一执行 20 元 /年。 ( 3)技能津贴标准:初级工: 30 元 /月;中级工: 60 元 /月 ;高级工: 100 元 /月。 ( 4)职称津贴标准:初级: 50 元 /月;中级: 80 元 /月。 技能(职 称)必须与本专业岗位相一致方可享受津贴。 ( 5)主要岗位标准。 岗 位 工资标准 经 理 xxxx 元 副经理 xxxx 元 经理助理 xxxx 元 科 长 xxxx 元 副科长 xxxx 元 辅 助 xxxx 元 营运驾驶员 xxxx 元 站务员 xxxx 元 售 IC 卡员 xxxx 元 修理工 xxxx 元 3、工资分配形式: 根据分公司实际和职工岗位、贡献等情况实行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提 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并对一线驾驶员、站务员实行切块管理,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三条 根据总公司工资集体协议及分公司实际,协商确定: 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达到 xxxxx元 /年,同比增加 10%。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办法,经分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工会及人力资源处。 第四条 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和计发标准: 1、加班工资以岗位工资为计发基数。 2、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 (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 (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息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 (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 第五条 分公司每月对职工发放工资一次,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分公司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行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凡职工提供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