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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一篇公文写作专论——兼谈公文的表达方式和修辞

人气 746 | 发布时间:2018-10-22 13:26:44

  

笔者拜读钟罗庆同志在《秘书之友》2015年第5期发表的《浅谈“说明”这一表达方式在现代公文中的运用》一文(以下简称“钟文”),感到其虽有值得肯定之处,却存在严重问题。为纠正错讹,澄清认识,利于公文写作和理论研究,特撰文指出其主要问题及症结所在,同时概要谈谈公文的表达方式和修辞,与钟罗庆同志商榷,并与学界同人研讨交流。

一、钟文的主要问题

“钟文”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违背逻辑规律,观点失之偏颇。逻辑思维的四条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率)要求我们的思维具有准确性、一贯性、明确性和根据性,归根结底是合理性。遵守这些规律,思维缜密,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严谨,论据充分,才能言之不谬,并具有说服力;违背这些规律,思维混乱,论题错误,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内容空泛,就会错漏百出,且没有说服力。根据“钟文”的特点,笔者侧重从违反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角度进行评析。

(一)偷换概念,转移命题,违反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含义是:在思维过程中,所运用的同一个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个意义,而不能偷换它的意义。“钟文”在第(一)个问题首先提出:“一般来说,现代公文的表达方式是特定的。但在现实生活当中,随着众多专家和学者对公文写作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在力图从理论的深度和广度上探讨现代公文写作问题时出现了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倾向。我们认为现代公文的表达方式因表述内容的不同而有一定的特定性要求,要将现代公文的表达方式同其他文体的表达方式区别开来。”接着一转折,论述道:“可是,查阅最近几年的相关期刊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些论文:《行政公文中的修辞研究》《公文也要讲文采》《十八大报告写作修辞技法研究》《公文写作也要动之以情》《公文写作中的修辞美学追求》《应用写作也不排斥积极修辞手段的运用》《消极修辞在公文写作中的运用》等,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需要指出,“钟文”阐述中所用的词组“有失偏颇”词语搭配不当,混淆了“有失”和“失之”的区别,宜改成“失之偏颇”。)从“钟文”列举的这7篇论文标题来看,讲的基本上是修辞。以此作为论据根本不能证明论者关于公文表达方式的论点,“钟文”在论证过程中偷换了概念,转移了命题,明显违反同一律。

   (二)毫无根据,推断不出,违反充足理由率

公文写作专论需要作者对自己提出的论点加以论证,亦即要明确表示证明什么和反驳什么。依据逻辑学原理,作为根据的思想叫做“理由”,由理由推出的思想叫做“推断”,而推断需要用一些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钟文”列举了7篇论文,并没有分析其错在哪里,竟然直接得出了“偏颇”的结论。而论述却是:“客观地讲,这样的理论研究对公文写作研究有一定好处。但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一步思考,发现问题的提出是缺乏客观依据的。应该说,现代公文写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文写作中要不要流露主观感情,应不应使用抒情、描写等表达主观感情的方法,而不是公文文体是否流露了情感。”这仅有的论述,到底是论点还是论据,似是而非,令人疑惑不解。再下文的段落内容,逻辑思维尤显混乱。先是举了某县因遭受洪灾向上级请求救援的请示,文中有“事主亲友痛苦失声……实在惨不忍睹”的语句,但并不能以此说明7篇论文何错之有。在接下来的一段中,“许多作者论文中所列举的例子本身就不具有说服力”一句,承接前文似是概括性的总结;但读下句“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给人的感觉又似提出了一种新论点。下文关于“两个方面”的论述,也均缺乏充足理由,前后观点及论说单摆浮搁、互不印证,同样无法让人信服。更何况,“钟文”主张的现代公文不需要流露情感——“以情感人是不适宜的”之观点是错误的,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二、问题的症结所在

从“钟文”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来看,其症结在于混淆了“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两个不同概念,排斥修辞在公文写作中的运用。这可以从违反科学性和有悖实践性两个层面分析。

(一)违反科学性

从某种意义来说,公文写作学是公文学的主体学科,而公文语言学又是公文写作学不可或缺的学科。公文语言学要研究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公文语法学、公文修辞学、公文逻辑学、公文文字学等诸多分支学科。公文修辞学在公文写作学中的学科地位是显而易见、毋容置疑的。“钟文”排斥修辞在公文写作中的运用,实际上是对公文修辞学的否定,明显违反科学性。

(二)有悖实践性

公文写作既应当遵循语法规则,又应当讲求修辞技巧。研究公文语言,不能不研究它的修辞特点。从实践来看,公文写作从来不排斥修辞。修辞手法可以不同程度地运用到表达方式当中,绝不可以武断地把修辞单纯归为“描写”和“抒情”,把合理的修辞运用误作错误的表达方式。“钟文”排斥修辞在公文写作中的运用,实际上也是对公文写作实践的否定,明显有悖实践性。

    三、公文的表达方式

(一)总体把握的重点内容

1.把握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文章基本的表达方式是叙述、说明、议论、描写和抒情。从体裁考量,公文是兼有说明文、记叙文和议论文的一般特点而又同其他文体迥然有别的一种特殊应用文体。公文表达方式,和公文语体风格密切相关。公文语体风格,决定了公文表达方式;公文表达方式,又体现了公文语体风格。确切地说,公文一般不用文学作品常用的笔法,基本不采用描写和抒情的表达方式,偶尔使用也应恰当、得体,尤其应根据文种和公文内容的不同而合理使用。其基本特征是少文饰,重实用,讲规范,具体表现为:以说明为主,兼有叙述和议论;视表达需要,长短整散句搭配;总分承句多,收到较凝练效果;与文种吻合,具有明显模式性;朴实求生动,语言讲究音律美;生动不局限,恰当使用修辞格。 公文语言的表达特点,大多在法定公文中表现突出。

2.把握常用句式

研究公文的表达方式,不能不研究公文的常用句式及其句法特点。比如,省略句、变式句、长短句、整散句、总括句、分述句、承启句、目的句、根据句、关涉句、引对句、“要”字句、“是”字句等。对此,拙著《公文写作与评改禁忌大全》有详细分析和举例,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二)具体把握的“四点禁忌”

公文语言表达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文风端正,语言得体,表述严谨,语序合理,叙事简明,繁简相宜”。须具体把握“四点禁忌”:

1.忌叙述说明不得要领

叙述也称记叙,就是把人物经历或事物产生和发展变化过程表述出来;说明是对人或事物特征等情况作以解说和介绍。公文写作中的叙述和说明,应掌握三个要领:一是清,即井然有序;二是简,即简明扼要;三是实,即客观准确。某些公文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两种表达方式,主要是不得要领,具体表现为不清、过繁、失实。“不清”即头绪混乱,脉络不清,交代不明,抓不住主要线素,不能有条不紊地表达,而使公文缺乏条理性。“过繁”即不能很好地运用概括叙述,不能精练地进行说明,过于繁冗拖沓。“失实”即由于掌握的情况不准确,加之杂糅了个人感情等,而使叙述和说明的情况不完全符合客观实际。

公文语言的表达,应根据文种和公文内容的不同,该详则详,该略则略,只是概述的情形居多。公文中的说明(解释说明、引用说明、分类说明、比较说明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语言宜直述不曲,简洁明白。

  2.忌描写抒情语不得体

    顾名思义,描写即描绘摹写,抒情即抒发感情。要写好公文,切记不能滥用描绘性、抒情性词语,更不能用冷僻晦涩的词语。

    有些人不了解公文语体特点,把描写和抒情不适当地用于公文写作之中,而滥用华丽的辞藻和所谓形象化的语言,致使写出的公文不合文体。有的公文像抒情文似的,读起来很不庄重,很不严肃,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3.忌无的放矢空发议论

公文中的议论,和专题论文不同,多为夹叙夹议形式,不可言之无物,不宜长篇大论。它是建立在叙事基础上的,必须根据可靠,理由充分,有的放矢,言之成理。公文中的议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长、空、假”,缺乏可靠根据和充足理由。比如用简单枚举归纳方法代替科学归纳推理,或以偏概全,或轻率概括,或脱离内容表达需要,套用某些时髦的词语,讲一些不切实际的道理,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公文中较常见的具体毛病是脱离主旨,面面俱到,随意“跑题”。比如某些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为主旨的公文,往往用相当长的篇幅去谈大好形势或肯定成绩等,而使公文一开头就离题万里。

4.忌只讲平实不求生动

公文语言也是应当讲究情感和美感的。公文语言讲求平实,但绝非平淡而不讲求生动,平实和生动是辩证的统一。生动形象的文学语言在公文中并非绝对禁用。公文应忌矫揉造作、堆砌华丽辞藻,但也应力求语言美,忌单调呆板、枯燥乏味。好的公文,在语言上既要符合语法规则,也要言简意赅、形象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公文的美感表达应根据文种需要,做到既简明、生动又规范、得体。公文写得平实容易,但写得生动不易。笔者非常赞赏胡乔木的公文写作美学观点。胡乔木从人的理智和情感着眼,主张公文表达“除了科学性、逻辑性之外,还要给人以美感,给人以愉快”。他的美学思想,强调公文写作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要给人以美感,所体现的正是公文的表达技巧。

四、公文的修辞手法

公文表达要讲究美感,就不能不在修辞上下功夫。通过修辞,方可使公文语言的规范性和艺术性达到完美统一。

(一)公文修辞的基本内涵

修辞,即修饰文字词句,运用各种表现方式,使语言表达得准确、精练、鲜明、生动。修辞是语言各要素——语音、语汇、语法的巧妙而有效的运用,无疑是一种语言的艺术。修辞包括语音修辞、语汇修辞、句子修辞、篇章修辞和辞格运用等,体现和涵盖了斟词酌句、布局谋篇和语言风格等诸多内容。从形式来说,修辞包括积极修辞(即艺术修辞)和消极修辞(即科学修辞)两种修辞方法。消极修辞,是以准确、清晰、简明地说明事物而使人容易理解为目的的修辞,是概念的、抽象的、理性的表现手法。积极修辞,是在消极修辞基础上,以进一步做到生动、形象而使人读后受到触动为目的的修辞,是形象的、具体的、感性的表现手法。

从总体来看,公文主要采用消极修辞方法和积极修辞方法中的部分辞格(如引用、排比等),适当采用积极修辞方法中的其他辞格。有的论著表述成“公文写作中主要采用消极修辞(科学修辞)方法,排斥积极修辞(艺术修辞)方法”,这是错误的。多数论著表述成“公文写作中主要采用消极修辞(科学修辞)方法,适当采用积极修辞(艺术修辞)方法”,这基本上是对的;不过,也并非准确,因为积极修辞方法中的引用、排比等辞格在公文中大量使用,可谓是公文主要的修辞方法。

不同文种的公文,采用积极修辞方法的程度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非法定公文中的调查报告、讲话稿等较之狭义法定公文用得多些。公文采用的积极修辞方法与文学写作迥然有别,必须不违背准确、简明、平实、庄重的语体特点这一前提。

省略句、变式句、长短句、整散句等的使用,实际上属于句子修辞问题。句子修辞是在准确选用词语的基础上,对句子进行精心组织,通过选择恰当的句式,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公文的修辞,突出表现在语音修辞和辞格运用上。

  (二)公文语音修辞的把握

王力先生曾说过:“语言形式之所以是美的,因为它有整齐的美、抑扬的美、回环的美。”公文虽然不像韵文那样要求押韵和讲究抑扬顿挫,但为了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则不能不设法体现出一定的文气、文采。好的公文,音节匀称协调、错落有致,声调平仄相间、和谐优美,势必增强节奏感,产生朗朗上口、生动悦耳的效果。一些公文之所以读起来平平淡淡,甚至很不流畅,听起来让人感到单调乏味,甚至沉闷不快,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公文写作者不会利用修辞手段调节声调和音节、音韵,以致公文语句缺乏匀称性和节奏感,缺乏音韵美。

要写好公文,就必须注重语音修辞。语音修辞主要包括音节匀称、声调和谐、押韵自然三个方面的内容。音节匀称,即根据表达需要,恰当选用不同的词或短语,从而使音节整齐,表达效果突出。声调和谐,即恰当利用不同的声调,形成有规则的变化,平仄相间,跌宕起伏,使语言具有抑扬顿挫的音乐美。押韵自然,是一种在上下语句或隔句的句尾有规律地使用韵母相同或相近字的修辞方法,它能给人以音韵回环、和谐悦耳的音乐美。体现这三个方面,正是为了增强公文的美感。

    (三)公文主要辞格的运用

    公文一般不用夸张、比拟、双关、反语、婉曲等辞格,比较常用的辞格有引用、排比、对偶、对比、比喻、借代、层递、反复、设问、反问等拙著《公文写作与评改禁忌大全》有详细阐释和举例,可参阅。

有的公文偶尔使用顶真辞格,如“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生明,明生廉,廉生威”中的前两句用了对偶辞格,而接下来的“公”和“公”、“明”和“明”、“廉”和“廉”上递下接,环环相扣,则运用了顶真辞格。公文中的顶真辞格不可强求,使用时应当恰到好处。

要写好公文,必须注重多种修辞技巧的培养。这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渴求一蹴而就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长期锤炼的过程只有付出艰苦的努力,全面掌握修辞技巧,才能在写作实践中驾轻就熟、游刃有余。

 

注释

    ①②③栾照钧.公文写作与评改禁忌大全[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12.

 

                                                                            (作者系中国公文学研究所副所长)
                      (此文刊载于《秘书之友》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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