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doc
浅议我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摘要】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起步晚 ,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虽然改革了计价模式 ,推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实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但在造价管理方面仍然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现状 ,及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实现对工程项目造价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的一些对策建议 ,旨在对实际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工程项目 造价管理 发展现状 问题 对策 工程造价是建造该项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的总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他工程建设费用等。工程造价管理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的原理和方法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 ,以及为确保工程的投资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效益而对工程造价所进行的全过程 ,在统一目标、各尽其责的原则全方位、符合有关法律及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一、我国工程造价的发展现状 1、全国推行 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1 年我国加入 WTO 以后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日渐加速。为了适应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市场竞争 ,工程 造价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2003 年 7 月 1日 ,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实行 ,标志着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制度正式建立。清单计价法对于统一国内工程量计算规则 ,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 ,防止暗箱操作 ,简化竣工结算及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代替了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第一步 :定额量 ,指导价。实行量价分离 ,消耗量仍以国家法令形式下达的定额指标为准 ,价格以政府定期公布的信息价为参考 ,政府对国家投资项目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第二步 :定额量 ,市场价。除消耗量仍以定额为准外 ,价格进一步向市场靠近 ,工程任务的承担通过招投标程序进行 ,政府对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性管理 ,不再进行指令性管理。第三步 :市场量 ,市场价。市场量即企业定额量 ,市场价则完全实行市场实时价格 ,由市场经济对工程造价进行调节 ,政府只是进行宏观调控。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主要实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 ,定额计价并存。 3、实行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为了适应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对高层次造价人才的需要 ,1997 年人事部和建设部组织了全国部分省区造价工程师的考试试点 ,截止到目前为止 ,造价 师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年了 ,通过考试取得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全国也已经有六七十万人左右 ,这些造价师在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的各个领域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差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自 2003 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至今已经有 4 年多了 ,目前在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上已占据了主导地位 ,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的同行相比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差距还相当大 ,可以说不在一个层次上。如何尽快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是我国造价管理中的一个紧迫的课题。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1、轻视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据统计 ,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 ,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1/4 的前期工作阶段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 )。在决策阶段 ,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95%-100%;在初步设计阶段 ,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 ,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5%-35%。在项目决策之后 ,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在于前期阶段。其 中 ,设计费一般只有不足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但正是这少于 1%的费用却决定了随后几乎全部的费用。长期以来 ,我们只重视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造价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确定工程合同价格 ,如何确定工程变更价格 ,以及做好工程决算工作等。在项目决策阶段 ,有些业主为了使项目的立项得到批准 ,故意少估投资 ,搞“钓鱼工程”。在设计阶段 ,设计人员缺少造价指标约束 ,设计思想保守。因此 ,许多新、扩建项目出现的工期拖延长、投资效益差、超“三算”严重、工程款拖欠严重等现象 ,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前期工作有关。 2、工程造价确定的 方法是较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当前 ,我国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是 :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出工程量 ,套用工程概预算定额 ,由此确定工程的直接成本 ,在此基础上 ,依据费用定额的相关系数 ,计算工程的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 ,最后累加得出工程价格。同时 ,应充分考虑定额值的基础单价与当时市场价格的价差。价差的调整方法 ,按国家规定 :乘以调整系数 ,或者采取材料差价另外计算。其中定额值的计算原理为 :定额值 =工程量定额×人工 (或机械台班或材料 )单价。这种方法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 ,定额单价的滞后性。定额单价是以前几年统计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基 础的 ,由于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变化较大 ,造成预算值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异。第二 ,工程量定额的不一致。各地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不统一 ,无法区别同一承包商在不同地点与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别。第三 ,费用定额的静止性。定额中规定的间接费取费标准是根据施工企业的级别、性质来确定的 ,不能反映同一级别的施工企业的施工及管理水平。 3、工程造价管理方式人情式、低专业水平。一方面 ,由于合同条款的笼统和不严密 ,合同双方在实施过程中意因见不一致而纠纷不断 ,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完全规范 ,发育也 不健全 ,行政干预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的造价咨询服务档次不高 ,绝大多数情况下停留在依据定额进行工程结算。其他方面的开展也非常不理想。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 :目前的从业工程造价的人员水平不高 ,仅仅只是能看得懂图纸、编制工程概预算。这样的低专业水平远远不适应“能计算工程造价 ,并能有效地控制造价”的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4、轻视或忽略工程造价的风险防范问题。造价咨询单位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经济处罚的风险和荣誉 (信誉 )损失的风险。自然风险 :如自然灾害、战争、叛乱等 ,这些外界因素一旦发生 ,难免会给造价单位带来经济损 失 ,甚至还会引起人员伤亡。造价咨询单位经营管理不善所引起的风险 :一是超范围经营 ,造价咨询单位未经许可而擅自开业或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将会受到经济处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二是内部管理不善 ,主要表现有 :造价人员素质低 ,无法胜任造价工作 ;造价人员行为不端 ,责任心差等。业主引起的风险 :业主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造价单位难免有被处罚的风险。承包商引发的风险 :承包商是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 ,其行为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事故的数量及其严重程度 ,并由于自身的失误派生出造价单位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 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建议 1、树立以前期工作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意识。相关业主应当转变思想观念 ,树立以前期工作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意识。首先 ,必须转变固有的定额工作或工程造价审核的观念 ,树立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意识 ,实行全过程管理。要在符合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进行全方位综合改革 ;其次 ,工程造价管理应是以前期工作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管理。一方面 ,决策阶段应深入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对某些重点的技术经济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提高投资估算的精确度。另一方面 ,设计阶段应采用限额设计及价值工 程等技术经济方法来优化设计方案 ,将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 ;再次 ,建设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实行责任制 ,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要各负其责 ,形成相关单位均对工程造价负责的新机制。 2、建立动态工程定额系统。在定额的修编过程中 ,应当实现“量、价分离”的目标 ,建立动态工程定额系统。一方面 ,工程量的定额水平比较标准 ,是长期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的结晶 ,一定时期内不会变动太大。另一方面 ,针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变动较大的特点 ,建议由国家或地方建筑管理部门将工程定额编制成计算机应用软件 ,配发给相应单位 ,按市 场变化情况 ,定期更换单价库数据 ,造价人员只需按软件使用要求操作 ,即可得到准确可靠的定额资料 ,定额水平随时保持与市场情况一致。此外 ,在取费方面 ,将取费及费率标准放开 ,由承包商根据自身的施工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取费标准 ,使不同的承包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真正的公平竞争。 3、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提高造价人才素质。一是起草和发布一套规范的 ,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合同文本。在引进国际通用的 FIDIC 合同文本的基础上 ,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研究 ,同时结合各类工程实践和国情 ,形成一 套严密、科学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合同文本 ,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上的保证。二是实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行业化和专业化。我们应该参照国际先进经验 ,建立和发展一批可从事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工程结算为止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的造价顾问公司 ,对工程项目投资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和实行一体化管理 ,并建立项目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度。三是注重工程造价人才培养。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工程理论学习 ,主要使其牢牢掌握工程造价的概念、原理、方法及造价工作的一般程序 ;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实际能力 ;注重知识面的拓宽 ,可通过举办各类专业知 识讲座、竞赛以及研讨会让造价人员扩大知识面 ,增长才干 ,努力使其成为有技术、懂经济、通法律的全能型人才。 4、规避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第一 ,积极推行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履约保函制。无论是为保护业主和第三者的利益 ,还是保护造价单位的利益 ,都应该尽快在造价行业中推行专业责任保险制度。从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 ,在承接造价任务之前 ,都应该对自己从事的技术服务进行法律责任投保 ,一旦发生向造价工程师索赔的事件 ,将由保险公司来负责和赔付。另外 ,应组织银行、法律、保险业及建筑业方面的专家学者 ,吸收国外先进的履约保函制 ,为 工程顺利进行提供金融上的保证。第二 ,坚持造价管理工作的原则。要完全回避由业主 ,且应予以书面指令 ,这是回避风险的最好方法。例如造价人员应设法降低其风险程度 ,承包商引发的风险这种风险才会自然消失。在当前环境要避开业主 ,在当前条件下尚不可行 ,只有等到造价体制十分完备之后 ,在业主、承包商都按法规办事的条件下 ,作为造价单位 ,承包商的不良影响 ,始终坚持造价管理工作的原则 ,某工程承包商有明显的违规行为 ,造价工程师予以书面指令制止。出了事故 ,主要责任就不在造价工程师了。若造价工程师仅是口头制止 ,那责任和风险就大了。因此 ,无 论环境条件多么复杂 ,造价工程师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第三 ,加强造价咨询单位的内部管理。规避内部管理不善所引起的风险造价咨询单位只要加强管理就会凑效。但在管理工作中必须注意 :不得违法超范围经营 ;培养一批固定的造价人员队伍 ,不要着眼于眼前小利 ,接到一项造价任务 ,不要临时凑合几个人应付 ,也不要撒手不管 ;要注意造价咨询单位的形象、信誉 ,坚持为业主、承包商提供良好服务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徐大图 :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2] 徐蓉、王旭峰 :工程造价管理 [M].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5. [3] 马维珍 :工程计量与计价 [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4] 胡明德 :建筑工程定额原理与概预算 [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5] Orshan,O.Life Cycle Cost:A Tool for Comparing Building Alternative[J]. inProceeding SymposiumonQuality and Cost in Building,1980(3). [6] 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 :工 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M].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0. [7] 天津理工大学 IPPCE 研究所 :工程造价新技术 [M].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