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公告通知.doc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 公告通知 X 厂各二级单位, X 厂机关各部门: 根据 X 厂干部大会精神,为全面落实大连西太石化先进管理经验,推进精细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此, X 厂决定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 X 公司管理经验全面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一 )切实提高对劳动纪律重要性的认识 严明的劳动纪律是良好队伍作风的体现,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的基础,也是规范职工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因此,各单位一定要站在事关队伍建设的大局、事关企业安全稳定、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劳动纪律重要性的认识。 (二 )加强劳动纪律教育 抓好劳动纪律管理,必须加强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以遵守劳动纪律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思想,强化“诚实、守信、敬业”意识,树纪律严明的正气,反自由散慢的歪风。二是加强制度和行为规范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 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制度,学习职工行为规范,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职工讨论、剖析各种典型反面事例,使职工深刻认识遵守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必要性,忽视劳动纪律给国家、集体乃至个人造成的危害,增强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三 )健全完善各项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大庆石油化工 X 厂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三基工作”,认真研究制订和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离岗登记制度、劳动纪律检查制度、违纪考核制度等各项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没有的制度要立即制订。已有的要结合生产、经营、管理进行修订、完善,把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融入到具体操作中,以适应管理形势的变化和劳动纪律管理的需要。同时,要把学习大连西太先进管理经验与企业自身实际有机结合,把传统管理方式与受控管理有机融合,努力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纪律管理水平。 (四 )加大检查和考核的力度 各单位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制度,建立起二级单位、车间、班组三级检查网络,逐级检查,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要建立与单位的效益奖金和职工个人奖金挂钩的劳动纪律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奖 惩分明。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当事人违纪造成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五 )层层落实责任突出基层管理 劳动纪律管理不能只依靠上级职能部门,更不能推一推动一动。各单位必须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常抓不懈。重点要抓基层,突出基层管理。基层管理者车间主任、支部书记、班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熟悉单位、岗位、职工各方面情况的优势,敢抓真管。重点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重点解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严肃处理,杜绝本单位的违章违纪现象。 二、深入开展劳动纪律大检查活动 (一 )检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到年底结束。 (二 )检查内容:主要按照《 X 厂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有关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各单位有关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通知中提出的各项制度必须健全。 2、检查考勤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考勤管理是否规范,考勤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及时,考勤是否公开。 3、检查各类休假、缺勤人员管理情况。休假或缺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休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重点检查长期( 1 个月以上)不在岗如工伤、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疗养假、脱产学习、 借出等人员的管理情况,各单位要建立长期不在岗人员统计管理台帐,加强对上述人员的管理。定期对上述人员的休假等情况进行复检,使他们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对未经组织批准长期不返岗工作的人员,要按 X 厂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处理。 4、检查岗位证佩戴情况。岗位证是 X 厂职工上岗人员身份证明,职工上班进出单位大门和在岗工作期间,一律要将岗位证佩戴在左胸前。对不按要求佩戴岗位证人员视为违纪,参照 X 厂有关规定处理。 5、检查离岗登记情况。职工工作期间离岗半小时以上要有车间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离岗要与部门负 责人或主管领导请假。对未经批准离开岗位人员,一经查出,按无故脱岗处理。 6、检查干部值班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干部值班记录和值班查岗记录,并如实填写。干部值班必须按时到岗,按要求向 X 厂或分厂调度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迟到处理;值班期间不准离开值班责任区,离开值班责任区者按脱岗处理;值班人员未报到或未到岗按旷工处理。 7、检查劳动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旷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以及在工作时间、在生产(工作)岗位打架斗殴、打牌、下棋、玩游戏(包括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干私活等违反劳动纪律 行为。一经查出,按 X 厂有关规定处理。 (三)检查方式 1、以各单位自查自检为主。各单位要把自查自检的全部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 X 厂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室。 2、由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企业文化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时对各单位进行抽查。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职工个人按《 X 厂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开。 2、对各单位的违纪情况在调度会上通报,并在 X 厂新闻媒体曝光。 3、将各单位违纪情况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纳入各单位季度经营管理考核。 三、其他要求 (一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对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劳动纪律大检查活动高度重视,把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习掌握西太管理精髓、领会受控管理经验内涵上,体现在精细管理、推进 X 厂二次创业进程上,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工作。 (二 )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对各类违纪人员及现象一定要按 X 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考核结果公开。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三 )要求各单位参检人员要秉公办事,检查中不偏袒、不徇私情。 (四 )各单位要把劳动纪律管理作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长 期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劳动纪律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