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篮球赛(斗牛)活动方案—活动策划.doc
三人篮球赛 (斗牛 )活动方案 — 活动策划 规则 第一条 1-1 运动员人数:比赛双方可报名 4~5 人,上场队员为三人。 1-2 比赛时间: 1-2-1 初赛、复赛不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时间为 10 分钟(组织者可根据参赛队数多少修 订时间为 12 或 15 分钟)。比赛进行到 5 分钟和 9 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 如果只有 10 分钟比赛时间,则双方队都不得暂停(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 比赛 1 分钟)。如比赛安排为 12 或 15 分钟,则分别允许请求一次或两次暂停,每 次暂停时间为 30 秒。 1-2-2 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 8 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 3 分钟。 1-2-3 比赛中除在罚球、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 不停表。 第二条 2-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决赛阶段,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 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2-2 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 2-3 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做发球。 第三条 3-1 攻守转换: 3-1-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3-1-2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在发球区掷界 外球继续比赛。 所有不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不执行罚球的犯规),则在就近的三分线外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 3-1-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3-1-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 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 5-1-3 和 5-1-4 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发球权。 第四条 4-1 20 秒规则: 24 秒规则改为 20 秒 4-2 犯规法则: 4-2-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三次犯规,第四次犯规罚出场。 4-2-2 任何队员被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2-3 每个队累记犯规达 5 次后,该队的第六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 2 次罚球。前 5 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 ,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守方发球继续比赛;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 1 次罚球,如罚中得 1 分,并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如罚不中,仍由攻方掷界外球。 4-2-4 在使用小篮架的比赛中,不允许队员出现扣篮动作,也不允许队员将身体的任何部 位悬挂于篮圈或篮架上,否则,可被判罚离场并不能再被替换上场,且该队失去球权。 第五条 5-1 替换:只能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的情况下替换,被换下的队员不能再被替换上场(场上 队员不足 3 人时除外)。 第六条 6-1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 终结,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及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 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 1 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结,如得分相等,则增加 3 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 1 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第七条 7-1 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7-2 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比赛日期 :8 月 5 日 —— 20 日(待定) 比赛地点 :广场 参赛对象:在校学生、社会青年 比赛分组: 男子少年组、男子青年组、女子青年组 1、初中学生男子组:必须是 199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 2、高中学生男子组:必须是 1988 年 1 月 1 日至 1990 年 12 月31 日之间出生。 3、高中学生女子组:必须是 1988 年 1 月 1 日至 1990 年 12 月31 日之间出生。 4、社会青年男子组: 1987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者。 报名时间 :7 月 20 日 —— 8 月 1 日售楼处 报名办法: 1、 每队报 4 名运动员,队名要用中文不能超过四个字,报名时学生带学生证 ,每人交一寸相一张,社会青年交身份证复印件。 2、每队交报名费 50 元,比赛过程中没有弃权,比赛后发还,各队参加费用自理。 抽签时间: 8 月 3 日上午 9 时在吉运 88 售楼处进行抽签。 初步计划实行初赛、复赛、决赛。 比赛办法及时间分配:比赛赛制视参赛队数决定,每场 12 分钟包场; 初赛 8 月 5 日 —— 8 月 8 日下午 初中学生男子组 /高中学生女子组 8 月 9 日 —— 8 月 11 日下午 高中学生男子组 8 月 12 日 —— 8 月 13 日下午 社会青年男子组 复赛 8 月 14 日 — 15 日 初中学生男子组 /高中学生女子组 8 月 16 日 高中学生男子组 8 月 17 日 社会青年男子组 决赛 8 月 18 日 初中学生男子组 /高中学生女子组及颁奖 8 月 19 日 高中学生男子组及颁奖 8 月 20 日 社会青年男子组及颁奖 奖励办法:各组奖励前三名,第一名 888 元,第二名 688 元,第三名488 元 场地和器材 1-1 场地: 14× 15 米篮球场地,地面坚实、平整。 1-2 球篮:距地面 3.05 米的球篮提供给高中学生男女组和社会青年男子组;距 地面 2.8 米的球篮提供给初中学生男子组。 1-3 球: 高中学生男女组和社会青年男子组可 使用圆周在 75~78 厘 米、质量在 567~650 克的球;初中学生男子组可使用圆周在 68~72 厘米,质量在 450~500 克的球。 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1-1 裁判人员:设 1~2 名裁判员和 1 名记录员。 1-2 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要着装一致,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1-3 权利:比赛设 1 名裁判员时,他是比赛中唯一的执法宣判人员。 1-4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 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 和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