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年的休閒宗教與靈性研究.doc
老年的休闲、 宗教与灵性之初探 — 兼从台湾覌点 壹、 前言 《经济学人》杂志智库「经济学人情报社」( EIU)公布 2015 年「死亡质量指数」( Quality of Death Index)报告,调查全球 80 个国家与地区的临终安宁疗护情形,台湾排名第 6 位,居亚洲之冠,内地则排名第 71。这份报告 ,预料将再次燃起人们对于社会人口结构老化过程中,所必须重视了解的老年课题。 面对这类课题,一直以来社会上的老人相关政策,总是关注于津贴发放、发送营养品、送餐等,却鲜少重视精神层面。 白宫老年会议在 1981 年提出,老年生活中 大部分的问题 — 经济安全、身心健康、社会福祉 — 都可以透过教育使老人具备应付的能力而加以有效解决。教育是我们在处理老人基本需求时,常被忽略的必要工作( White House Conference on Aging, 1981)。但是,心理卫生健康少见经费与措施的施予,更遑论相关的教育或社工训练。 在此同时, 人 們 对精神层面的需求日益提升及重视,尤其是老人退休以后,拥有闲暇的时间增多,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升值。研究发现,在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全的需求下,休闲生活安排,即是高龄者生活质量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此外,高龄这 面对身体及心智功能的减退、社会角色的衰退、社会支持系统的减弱,还需要维持自我的尊严与完整,在宗教或灵性成长的追求也不容忽视。 有鉴于此,高龄者教育与学习是其自身适应社会及生活最佳的方式,而休闲、宗教与灵性不应在的高龄教育输送中缺席。以下,将先从「休闲」探讨之,复次说明「宗教」与「灵性」之面向。 贰、老人休闲参与面向 关于老人休闲参与之面向,兹从「休闲的定义」、「老人休闲参与的意义与功能」、「老人的休闲型态」等说明之。 一、 休闲( leisure)的定义 陈思伦、欧圣荣及林连聪( 2011) 在其合着之『休闲游憩概论』中,归纳各家学者对休闲的看法并提出:「所谓休闲系指在工作以外的闲暇时间(及除了工作时间及生理必须时间或生存时间之外的时间)内,自由自在的选择自己喜爱的活动,以达到消除解闷、恢复、调剂身心的状态。」 吕建政( 1994)在综合各种看法后,从「时间」、「活动」、「经验」和「行动」来说明,其中「时间」指的是自由时间;「活动」即是人在工作及满足生理需求时间之余,依其自由意愿,所从事能带来满意感的活动;「经验」则是将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