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法治工作三年计划目标—党支部工作计划.doc
供电局法治工作三年计划目标 —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 2008 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和国家电网公司 2008 经济法律会议、浙江省电力公司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 2010 年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供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按照“两个转变”和“四化”要求,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核心,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为实现玉环电力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环境变化为导向。坚持市场化方向,跟踪国家法律政策动态,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完善法制工作模式,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2、以企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为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从、服务于“两个转变”与“四化建设”,为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法律支撑与保障。 3、以企业发展为指导。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在业务流程和程序中明确法律关键控制点,落实法律服务把关的具体职责。 4、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加强法律风险的识别、 评估和控制,实现风险可控、在控,严格依法治企,堵塞管理漏洞。 5、以依法决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从制度、机制和组织等方面保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据,避免决策的法律风险,防止发生各种纠纷。 6、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高层次、复合型紧缺法律人才的培养,着力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创新用人机制和全面提高人才素质。 三、工作目标 法治工作三年总体目标:紧紧围绕 2010 年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供电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初步建立科学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不断深化法律事务常规性工作,开拓法律工作新领域,推动法律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法治工作地位,规范各种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满足企业发展要求的法律人才队伍,为推动玉环电力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初步建立科学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初步建立以建章立制、法律研究、决策论证为中心的事前防范,以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督导为中心的事中控制,以协调关系、处理纠纷为中心的事后救济,以法律顾问参与企业主要业务为内容的科学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以事前防范为重点,实现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 制度化,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 100%;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