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思考.doc
关于完善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思考 在规范化运作的国内外建设领域,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是拟建项目按照投资决策程序要求 ,在投资决策前对与项目有关的市场、资源、工程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所进行的全面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价 ,是一种选择最佳投资项目或投资方案的科学方法。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可行性研究在国内外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基础性作用。 一、近来可行性研究工作出现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近年来,项目前期管理中的可行性研究作为一个法定程序在我国各类项目的投资活动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对于减少在国内 外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的“钓鱼工程”,杜绝“拍板工程”,有效控制投资,保证科学决策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可行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决策的需要。按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可行性研究应达到能确定方案的程度,而目前我国可行性研究工作有许多达不到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与深度存在逐渐趋同的现象。 二是不重视多方案的论证和比较,可行性方案单一,无挑选余地。有时虽有几个方案,也是侧重对某一方案的论证,其他方案的研究深度往往不够,分析对比也 简单,常常是一带而过,使决策者无法进行最优化的选择和比较。 三是调查研究浮浅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的计算失真。不少单位和部门在投入产出的计算时随意性大,特别是在某些复杂的国际工程项目前期研究中,不注意对所在国进行项目的国民经济分析,低估项目成本,夸大产出效益,误导投资决策。 四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内缺乏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国内一些受委托单位或咨询机构对受托研究的项目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投审批者所好,掩盖矛盾和风险,为“可行”而研究,报喜不报忧,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是研究分析中不注重对敏 感性问题和风险因素的分析。在对内和某些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的可行性研究中,报告对投资项目敏感性和风险因素的分析往往不足,不少研究找不出敏感性因素,或对风险因素的分析缺失;特别是一些对外投资项目,在注重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忽略或囿于某些困难因素不愿做深入的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冲突方面存在的风险分析。只做项目“可行”的结论,不做“不可行”的论证,这使一些据此作出决策后的项目在出现风险或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时效益大为下降,甚至出现个别可行性研究结论与论证过程相悖的情况。 六是投资单位重咨询轻评估, 追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过程的高“通过率”,造成不小隐患。投资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或只重视技术方案的评估而忽视经济效益的分析评价,“项目评估”没有真正起到对可行性研究结论“把关”的作用。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对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可行性研究当成可批性研究的结果。其表现的一种情况是有些单位为使建设项目得到上级的批准,筹集到更多的建设资金,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拼凑事实,得出项目在技术、经济上均可行的结论。使可行性研究为“可 行”而做,成了争项目的手段,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种情况是因法令制度对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事先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要求,不少单位和部门在先做了投资结论后不得已补做可行性研究,其结论必然不是给投资决策提供分析判断的依据,而是对已作出的投资决策提供数据和方案的支持,这样的可行性研究无论怎样论证答案都只能是唯一和可行的。 第二是由于可行性研究工作本身不规范、研究不深入的原因。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需要由工程师、规划师、经济师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专门的班子,从各个角度对拟建项目是否可行进行考察和分析论证。但实际上 有些建设单位根本没有成立或委托过这样的机构,只是由其凭主观经验编写一份内容覆盖面和研究深度有限,书写格式不甚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交给上级,敷衍了事;有些虽有类似机构,但其成员不是缺少专业技术,就是缺少专业经济知识,很难胜任研究工作的要求;还有个别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非专业人员组成可研班子的情况。事实上,既使调研班子是按规定要求组建的,也常会发生因其成员畏惧调查辛苦和不易与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做深入的沟通而难以获得真实信息资料的情况。可想而知靠这样的班子,以这样的研究水平进行的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研究结论失真和可 靠性差在所难免。 第三是不按照已通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实践活动,降低了可行性研究对投资的约束作用。基建程序规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报告已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用地和投资总额等控制性指标。但实际上在国内建设项目中仍普遍存在随意更改已通过评估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情况,大量出现的“边勘察、边施工、边设计”等所谓“三边”甚至“四边(含边投资)”工程项目就是例证。 总之,在建设项目投资前期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其结果都使国家 和投资者的财产遭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一些对外投资失败的教训都可以证明。而因未经过充分论证就匆忙上马的项目,不仅会发生突破工程概算的情况,还易埋下工程质量上的隐患,如有关部门关于“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事件”的事故调查就曾严肃指出,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该建设项目前期就未进行过任何可行性研究。 二、改进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对策(一)提高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认识 对国内外投资项目多年的建设实践证明,即使耗费一定资金进行的可行性研究证明项目不可行,也胜于不做可行性研究就盲目进行项目建设投资。其中的道理我们 可从下面有关项目累计投资及其影响的关系图中清楚地看出。 上面的图示表明在项目累计 上面的图示表明在项目累计投资及其影响曲线之间存在这样一种关系:对项目整体效益的影响而言,项目前期进行的可行性研究其费用投入较少(通常不超过投资总额的 1~ 3%),项目的主要投入在施工阶段;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生命期的影响却最大,稍有失误就会导致项目的失败,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而施工阶段的工作则对项目生命期的影响很小。可见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投资的影响有多么重要。因此,不断提高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扎实地做好投资前期的研究论证工作十分必要。 (二)严格执行投资责任制和项目管理责任制 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规,从投资体制上进行改革,强化投资主体的约束机制,增强市场意识和风险认识,对投资效果负责; 2.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把可行性研究摆到重要位置上,做到无可行性研究的不批,可行性研究不全、质量不高的不批; 3.鉴于各级政府规定项目建设投资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应从项目的提出、报批、估价、设计、施工直到建 成使用实行严格的使用单位负责制和项目终身责任制; 4.配套建立系统的项目效益的评估体制,进行项目效益的后评价,准确评估投资效益,效高则奖,效低则罚,增强资金使用者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三)对可行性研究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培训 1.加强对可行性研究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报告的编写规范、可行性研究的法律规范和具体建设项目的特殊要求。 2.加强对可行性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对于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来说恪守职业道德至关重要。其中的内涵应包括:严 于律己、客观公正、独立负责、质量第一。 3.从专业要求角度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必须组建一个由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工作小组(或写作班子),组成人员应当各尽其能、各负其责、集思广益。 (四)严格规范操作可行性研究工作 1.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投资目的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完成一个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条件和首要前提,故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时,一要明确项目目的。有了明确的项目投资目的,评价项目效益才能有的放矢,研究才能有所侧重。二要确定好评估指标体系。为了真正准确地评估项目的效益,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必须根据项目投资目标有重点地确定各种评估指标,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估体系。 2.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写作。按照可行性研究制度的要求,项目前期研究的主要载体形式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可行性研究作用的发挥。因此,研究人员必须按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行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只有通过扎实地开展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搜集和获取信息资料,主动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才能在数据可靠、推算准确、论证严密、行文简练、条理清晰、深度和广度适当的基础上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 的描述既应包括有关项目背景的总论、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市场情况和对生产规模、建设与技术条件的分析论证等主要内容,也应含有对财务数据的详细估算和进行财务效益及其不确定性的分析与多方案比选内容,必要时(如有影响的重大项目或对国外投资等)还应进行国民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 , 最后提出评估结论与建议。 3.做好敏感性和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其决策阶段分析和考虑的风险通常主要应包括投资环境风险、地质风险、设计和技术风险、资源风险、市场风险、原材料风险、布局安全风险、工程建设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资金风险 、汇率风险和不可抗力的风险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财务评价时,应分别就上述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对财务评价指标的影响做出不确定性分析和风险分析,并可通过选用或综合运用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概率分析或决策树分析等数学方法进行模式化定量处理,用可避免人为干扰的数据说话,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五)建立对拟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进行审计的制度 国内曾有不少人认为搞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又做了项目评估,前期工作就算做到家了。实则不然,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其实还存在一个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论进 行再审计的问题。这是投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项目审计管理“关口”前移进行决策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放弃或忽略这个环节都有可能给拟议中的投资项目带来隐患。 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再审计,就是把运用审计监督来控制投资项目管理的关口,从目前较为普遍的对项目绩效与实施阶段的审计管理前移到前期对投资项目源头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进行审计,用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审计的“双保障”措施来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科学与操作程序的规范,这是从源头治理投资决策失误的一条极其有效的途径。因此,在对 国内外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抓紧建立对拟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进行审计的制度应是完善项目前期研究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