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方案—活动策划.doc
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方案 — 活动策划 为贯彻落实 xx 市安全生产局下发的《转发关于开展“ 2004 年〈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的通知》( xx 安监管字 [2004]31 号)精神,经研究,今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师生学习《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快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普法活动方案。 一、成立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了“ xx 市教育局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直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并认真担负起组织领导的责任,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学习内容 学习《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常识、旅游安全常识等,观看电视宣教片《法佑平安》。 三、竞赛程序 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 5 月 1 日 — 5 月 15 日,成立组织。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于 5 月 15 日前将活动机构和组成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 5 月 16 日 — 9 月 20 日为学习阶段。各地要组织中小学师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安全常识,观看《法佑平安》宣教片;市教育局将制作中小学师生安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知识竞赛试题。各县市区教委要广泛动员中小学师生参加学习与答题活动。 第三阶段: 9 月 21 日 — 9 月 30 日为中小学师生和家长解答试题,班级、学校、乡镇开展竞赛时间。 第四阶段: 10 月 1 日 — 10 月 10 日,各县市区在学校、乡镇竞赛的基础上举办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并从竞赛中抽出 3 名优秀队员组成参赛队( 1 名教师、 1 名中学生、 1 名小学生, 3 名队员中至少有 1 名农村队员、 1 名女队员),参加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知识竞赛。 第五阶段: 10 月中旬,举办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奖赛,决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市教育局普法活动领导小组颁发奖品和奖杯。 这次活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抓好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切实提高中小学师生安全法律意识 和安全自救自护知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