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县民政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DOC
2010 年县民政局 2005 年度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 2005 年度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根本宗旨,通过救灾救济、基层自治、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基本职能,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关系,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2005 年,我县共争取上级民政资金 1300 万元,慈善筹募社会捐助资金 120 多万元,筹集赈灾款物 110 多万元,筹措“三院”建设资金 183 万元,为挂点村争取扶持资金 50 多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资金 552 万余元,发放优抚 安置经费和慰问补助等费用近 240 万元,下拨“三院”建设资金 183.6 万元,下拨赈灾款物 80 多万元、物资价值 30 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招商引资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任务。殡葬事业、慈善工作创全市全省先进,民政事业的有效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提高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月 100 元提高到 120 元,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将 86 户 236 名生活条件好转的人员退出了低保行列。本年度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 2103 户 5964 人,月 发放低保金 34.17 万元,人均月补差 57.3 元。 2、农村特困户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标准提高。全县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达到 3406 户 8811 人,共发放救助资金 136 万元。 3、农村五保户和“三院”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五保户由过去的每人每年 600 元增加到 800 元,集中供养户由过去的 800 元提高到 1200 元。为使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到更优厚的服务,我局重点抓了集中供养率的提高,至年底,全县在院集中供养对象 1068 人,集中供养率为 61%,比去年提高 13 个百分点;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敬老院基础设 施建设力度。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 183 万多元,完成了琴江镇福利院、木兰乡敬老院、龙岗乡光荣院的扩建任务,完成建筑面积 4723 平方米,新增床位 150 个。 4、社会救助帮扶机制正在建立。一是部门减免费用帮扶。教育部门对低保户、特困户家庭小学、初中子女免学杂费,全县 13924 名学生获减免,共减免学杂费62.9 万元;民政、医疗部门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补助和减免,全年用于医疗减免和补助的费用达 52 万元。工商、税务、水电等部门对特困户、残疾人实行税费减免和价格优惠;二是干部职工“双千”活动帮扶和节日走访慰问。据统计,今年 1007 名干部共出资 40 多万元,帮扶 2150 户农户扶持发展种养加工项目 2700多个,同时,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为特困群众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2005 年春节为 2600 户特困群众送上慰问金 50 万元,中秋节为 1100 户困难群众每户送 3 斤猪肉, 2 斤月饼。 5、慈善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共募集善款 120 余万元,物资折价 20 万元,转介南昌卷烟厂奖励受灾烟农扶持款 40 万元。通过慈善活动,救助了一大批困难群体,兴建了一批公益项目。一是开展“扶孤、助残、安老、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助人工程,使 2000 多名困难群众受益,共发放善款 30 多万元;二是兴办教育、建桥等公益项目 3 个,筹集资金 80 多万元;三是参与赈灾,使 1000 名灾民获慈善款物援助近 30 万元。此外,乡镇慈善分会积极开展以兴办公益事业、救助困难群众为重点的慈善募捐活动,为当地修路、济困筹集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大量社会热 点问题,仅珠坑乡全年通过慈善募捐就达 6 万多元。据统计,全县乡镇慈善分会或村级慈善小组共计募集善款超过 100 万元,慈善事业的有效运作,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石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9 月 27 日我县在全省慈善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6、救灾工作扎实有效。今年我县多次发生洪涝灾害,全县遭受特大暴雨就达 6次之多,因灾直接经济损失 12061 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县各级组织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压到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深入灾区抗洪救灾,全县共下拨救灾款80 万元,救灾 粮 25 万斤,帐蓬 50 顶,棉被 400 床,衣物 3000 余件,确保了灾民的吃、穿、住得到妥善安置。同时,积极帮助 339 户全倒户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为照顾全倒户重建新居、县政府出台了《石城县灾民倒户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制定了一列优惠政策,除每户建房补助了 3000 元外,建房审批有关规费全免,目前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全倒户在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 二、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 1)全年发放优待金 56 万元,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县武警、消防、人武部官兵和困难军烈属、长征老红军、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发 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近 12 万元。( 2)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三难”共计投入资金 79.59 万元;扶助 87 户优抚对象发展养殖业 7 万元,扶助 88 户重点优抚对象兴建住房、 62 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住房资金 30 余万元;为 86 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42.8 万元。( 3)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接受安置工作,本年度接受退役士兵 84 人,安置 23 人,发放补助金 13.8 万元。( 4)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石城县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实施办法》,全年共救助重点优抚对象 68 户,救助资金 12.6 万元。 应用写作参考 首页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