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财务主管降职为话务员.DOC
休完产假财务主管降职为话务员 但 2002 年发生的工作失误为什么不在当时做出处理,反而对尚在哺乳期内的王小姐做出降职决定呢?蔡的解释是:‚公司在王小姐怀孕期间才发现她犯的这些严重错误,而怀孕期间是不能终止合同的,所以现在让她换岗。而且之前公司内部对王的工作表现上是有意见分歧的,所以拖到现在。‛至于 2003 年 9 月23 日为王的工资涨到 5500 元,是因为 2003 年 9 月、 10 月、 11 月公司的业务特别的好,所有职工普遍得到了奖励。这是奖金性质的。‛ 王仪维告诉记者,公司对其不胜任工作的措辞朝令夕改。公司说其 在怀孕期间缺勤次数多,而公司在此次期间为她全额发放工资,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而且还从 2003 年 9 月 23 日起把她的薪水提升为 5500 元。‚你想,如果我那时候真有那么多违纪现象,公司还嘉奖我?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王仪维说,‚因此,对公司的这种不合理的降职降薪,我不可能接受。‛ 劳动仲裁处:工资相差悬殊,缺乏法律依据 上海市劳动仲裁处负责人表示:‚从法律文本的角度看,合同上是可以这样表述的。但是司法处理的原则是根据‘调动是否合理来看的。’ 尽管合同上说,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变更和调整,但工作的调动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调整幅度不能太大。而这个公司将员工的职务从一个财务主管降职为话务员,工资也从 5500 元降至 800 元,相差太过悬殊,这就缺乏法律依据了。‛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专家表示:‚劳动部门要保护女职工的利益也要考虑企业自主经营的利益;要考虑女职工的眼前利益,还要考虑整个社会女职工的就业利益。‛他认为,企业要完成正常的生产经营,不能因为女职工去生产就把这部分的工作停止下来,所以必须要找人替代。而女职工在生产结束后,难道就 要让叫替代上岗的职工走人么?所以这是个矛盾的问题。而且,由于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保护性是相当强,而劳动力市场又是供大于求的,所以导致一些企业有意避开生育年龄阶段的女职工或者将劳动合同期订得相当短,实际上造成了整个社会女职工的就业困难 上一页 [1] [2]